○《魏志?张既传》。
〈出蒋济为东中郎将不听请留诏〉
高祖歌曰:「安得猛士守四方」,天下未寍,要须良臣以镇边境。如其
无事,乃还鸣玉,未为後也。○《魏志?蒋济传》。
〈止临菑侯植求祭先王诏〉
得月二十八日表,知侯推情,欲祭先王于河上。览省上下,悲伤感切,
将欲遣礼以纾侯敬恭之意,会博士鹿优等奏礼如此,故写以下。开国承家,
顾迫礼制,推侯存心,与吾同之。○《御览》五百二十六。
〈诏褎张既击胡〉延康元年
卿逾河历险,以劳击逸,以寡胜众,功过南仲,勤逾吉甫。此勋非但破
胡,乃永寍河右,使吾长无西顾之念矣。○《魏志?张既传》。
〈制诏三公改元大赦〉延康元年十一月辛未
上古之始有君也,必崇恩化以美风俗,然百姓顺教而刑辟厝焉。今朕承
帝王之绪,其以延康元年为黄初元年,议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同律度
量,承土行,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诸不当得赦,皆赦除之。○《魏志?
文帝纪》注引《献帝传》。
〈荅桓阶等奏改服色诏〉黄初元年
服色如所奏,其馀宜如虞承唐,但腊日用丑耳,此亦圣人之制也。○《
宋书?礼志》一。
〈定服色诏〉黄初元年
孔子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此圣人集
群代之美事,为後王制法也。《传》曰「夏数为得天」。朕承唐、虞之美,
至于正朔,当依虞、夏故事。若殊徽号,异器械,制礼乐,易服色,用牲币,
自当随土德之数。每四时之季月,服黄十八日,腊以丑,牲用白,其饰节旄
自当赤,但节幡黄耳。其馀郊祀天地朝会四时之服,宜如汉制。宗庙所服,
一如《周礼》。○《宋书?礼志》一。
〈改雒为洛诏〉
汉火行也,火忌水,故洛去水而加隹。魏于行次为土,土,水之牡也。
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除隹加水。变雒为洛。○《御览》十七引
《魏略》。《册府元龟》四。
〈诏征南将军夏侯尚〉
卿腹心重将,特当任使。恩施足死,惠爱可怀。作威作福,杀人活人。
○《魏志?蒋济传》。《御览》五百九十三。
〈毁高陵祭殿诏〉黄初三年
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继)〔系〕事为忠。
古不墓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屋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
先帝俭德之志。○《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三。《通典》五十二。
〈禁妇人与政诏〉黄初三年九月
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後,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
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後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
○《魏志?文帝纪》。
〈制傍枝入嗣大位不得加父母尊号诏〉
依汉祖之尊太上皇是也。且《礼》「不以父命辞王父命」。汉氏诸侯之
入,皆受天子之命胤于宗也,而犹顾其私亲,僭拟天号,岂所谓为人後之义
哉!後代若〔有〕诸侯入嗣者,皆不得追加其私考为皇、妣为后也。敢有佞
媚妖惑之人欲悦时主,缪建非义之事以乱正统者,此股肱大臣所当禽诛也。
其著乎甲令,书之金策,藏诸宗庙,副乎三府,尚书中书亦当各藏一通。
○《通典》七十二。
〈荅中山王献黄龙颂诏〉黄初三年
昔唐叔归禾,东平献颂,斯皆骨肉赞美,以彰懿亲.王研精坟典,耽味
道真,文雅焕炳,朕甚嘉之。王其克慎明德,以终令问。○《魏志?中山恭
王衮传》。
〈诏责孙权〉黄初三年
权前对浩周,自陈不敢自远,乐委质长为外臣,又前後辞旨,头尾击地,
此鼠子自知不能保尔许地也。又今与周书,请以十二月遣子,复欲遣孙长绪、
张子布随子俱来,彼二人皆权股肱心腹也。又欲为子于京师求妇,此权〔无
〕异心之明效也。○《吴志?大帝传》注引《魏略》。<!--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