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n,当然不是那位唱宝贝的,同时被J国和M国嫌弃的,还被用来打赌说奥运冰球谁输了谁留着的那位男歌手。
说实在的,沐辰还蛮喜欢他的某些歌,听着很舒服。
这位Justin,是“那个人”(其实是May不知道他的名字)的手下一员猛将,长得英俊高大,一双湛蓝色的眼睛非常迷人,听说还是十分厉害的机枪手,但这些都不是让他脱颖而出的特质。
他之所以能成为那个人指定的领头人,是因为他。
够变态,够残忍,够混蛋。
因为这种特质,他不负众望地成为了打家劫舍的一把好手,当仁不让的强盗先锋。
从占领D镇站稳脚跟之后,短短的几个月内他们成功地将方圆百里内的小镇和人家扫荡得一干二净,无论你躲在地窖里,还是逃进了深山老林,都逃不出他的手心。
Justin不仅抢物资,还掳人。
掳人来干什么?当然是拿来用的啦。原本的老弱病残全部被当成废物赶到了荒郊野岭,任他们自生自灭,而壮劳力和女人要么充军,要么当奴隶,利用得非常彻底。
单说打劫搜人手艺高超,还不足以佐证他的变态残忍和混蛋,Justin有一个癖好,在变态中也堪称画风清奇。
他喜欢收集不同人的气味。
每个人的自带体味是不一样的,这点狗狗能证明,哪怕狐臭都臭的不是一个方向。
Justin每次遇见了他看得上眼的男男女女,第一件事就是把他们扔进缸里,不用任何沐浴露只用水洗去臭味,晾干之后放进玻璃罩子里收集他们身上细微的气味。
这个过程至少要持续一天一夜,意味着期间他们不能吃饭不能喝水,更要命的是不能上厕所,也不敢在罩子里屎尿屁,必须憋着。
若是憋不住污染了气味,那这个过程得从头再来一遍。
May讲到这里厌恶地皱了皱鼻子:“不吃饭不喝水不睡觉还算能忍,但不给上厕所真的是....有个男孩每次都必须从头来过,结果一直被折磨了整整七天,只有洗澡的时候能好歹喝点水。”
沐辰并没有问被收集过气味的人,他们的结局怎么样,想来肯定不那么好,接着就听May自己说了出来:“更可恶的是,收集完气味你就放人家走,哪怕当个奴隶,他.......”
女人眼圈渐渐变红,咬牙切齿地说:“他说这么美妙的气味不要污染了,把人....丢进了塑封机做成了真空的袋装物,活的!他们被装进去的时候还是活的!”
果然,普通的人千篇一律,变态却各有不同。
“真空食品也有保质期,那些人最后怎么样了。”沐辰是个好奇宝宝,说实话这个问题也挺残忍的。
May似乎回忆起了什么了不得的画面,胃部抽动有些作呕,忍住恶心的感觉说:“那个神经病一旦找到下一个目标,之前的那个......就会被....打成肉沫.....分给奴隶们吃。”
嚯,行了,所有的变态都殊途同归,把人吃下肚,关键在于吃什么部位和是不是一个人独享,如果有变态社区,Justin估计会被拒之门外,因为显然他不吃自己的“战利品”。
汉尼拔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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