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而言,这已经算得上的绝无仅有的极致享受,哪怕明天就上战场,此时也不皱一下眉头。
布莱恩站在一个角落里,观察晚宴上的众生态。
有人衣着考究、举止文雅,有人衣着简单、言语粗鲁,更有甚至光着上半身,露出手臂的奴隶印记和鞭痕,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人群里有奴隶和自由民,甚至有公民,就是不知道是否有贵族在,即使有贵族参加,肯定也是与他们分开,在庄园内部。”
“这么大的布局与动乱范围,肯定有贵族参与。”
布莱恩在等,在等那个认识自己的反抗军成员现身。
独自一人在晚宴上吃吃喝喝,偶有人找布莱恩交谈,布莱恩也一笑而过,不接话。对方见此,也是识趣的离开,去找其他人。
正当布莱恩在猜测,晚宴不会就这样结束的时候,正主终于出现了。
反抗军的大统领来到了宴会,高大雄壮的身材,把锁子甲撑得鼓鼓的,每踏出一步,铁甲与兵器碰撞发出咣当咣当的响声。
面容普通,干枯的黄发仿佛缺乏营养,如果不是这个时机、这个装束,换一个场合,就是一位普通体力工作者的形象。
身旁一名红发靓丽的身影吸引了布莱恩的视线,火红的长发高高扎起,用红绳扎成高马尾,穿着一身宽松合适的黑色男子长衫,腰间左侧配剑,板着脸不怒自威。
俏脸上英姿勃发,散发着女性的荷尔蒙。
“原来是你。”
在场很多人估计都发现了她的女扮男装,可是无一人拆穿,可能只有她自己没发现,以为自己天衣无缝。
前世电影电视剧中,男主发现不了女主女扮男装,各种巧合进行肢体接触,最后缘定今生。
布莱恩不得不感慨,究竟多瞎的眼睛,才能看不出对方是女的,多蠢的脑袋,才能听不出对方声音。
倘若真的有男声男相的女人,想必也没什么男人会喜欢。
随着两人的入场,现场的气氛顿时达到顶端。
穿着锁子甲、声势威严无比的反抗军统领,原铁拳酒馆老板,埃蒙德举起酒杯。
“敬自由,所有为了自由,摆脱奴役、压榨的人。”
“敬理想,所有为了理想,改变这一切的人。”
“敬死亡,所有为了活着,拿起刀剑的人。”
说完一饮而尽,没有慷慨激昂的演讲,也没有长篇大论的利害分析。
面对绝大部分都是自由民、奴隶组成的反抗军,所有华丽的词藻都是多余的,反而是这种直白、简单的话语才能直击人心。
“吼!”
“呜!”
“铿!”
“砰!”
所有人都在举杯、齐声欢呼,疯狂的大叫宣泄情感,更有甚者,抽出刀剑,拍打盾牌和桌子,制造巨大的响声。
不等众人发泄完,埃蒙德也跟着抽出长剑,斜指向领主城堡,仿佛要一剑劈开拦路的城堡。
“明日,正式开始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