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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非墨和段凛出门了,白笑风得出空闲给杰克打越洋电话。他要质问一下,到底差错出在哪里。
老杰克在中国时热衷于阴阳八卦,去了美国换汤不换药,就做了牧师。他接到白笑风的电话时,震惊道:“怎么,没有投胎?不可能!”
凭他的理论和实践加上血珠的功能,怎么也会出现真知啊。
“是不是医生验错了?你孙媳妇月份轻,暂时查不出来?”杰克猜度各种可能性。
“我家的医生不会诊错,所以这点不予考虑。”白老爷子否定。
“那就奇怪了,我的卦象说明确实是存在的。白老,你细想想,和你有血缘关系的家人是不是还有孕育的?”
白笑风好笑:“我家就这么几口人,除了孙媳妇就是儿媳妇,难道你说我的儿媳妇在知天命之年再给我生个孙女不成!”
“那也不是不可能……”
“你还是歇歇吧,我信你才是有鬼!”白笑风怒了:“我且问你,血珠是不是只会在和我们白家有关系的人身上起作用?”
“当然,毕竟是白家千年流传下来的。”杰克讪讪的,他也不是故意出错嘛。
“那再等等,刚才是我脾气不好,老朋友别在意。”白笑风觉得自己过分了,这种事急不来。
“无妨,我再给算算,白老别灰心。”杰克放下电话立刻翻看起了奇门八卦书,他也觉得奇怪,白依依的灵魂到底跑哪里去了。
白老爷子的心稍稍安定了,他的依依如果回来,一定会想方设法找到他的。
比起白家的温馨团聚、凌家的乱成一团,上官南可谓春风得意。
他的大孙子终于要结婚,新娘还是他老友的孙女,堪称天作之合,他是满意的不能再满意。最可喜的还是凌家从一开始的高调变得灰头土脸,那个无缘的孙媳妇原来不是个安分的,无心插柳的把她踢掉还真是老天保佑呐。
“阿驰,你看你大哥要结婚了,你也要动作加快啊。你看那个凌香,再比比唐娇,爷爷的眼光是不是很好?要不爷爷也给你介绍一个……”上官南又打给上官驰,给他灌输思想。
上官驰冷冷的拿下手机看了看,是的,你眼光很好,想办喜事是吗,等着。
他在为凌非墨伤神的时候,你们凭什么高兴!为了日后他和非墨的幸福,唐娇就别想进上官家的门。
上官驰回了一句:“你说什么?我这信号不好,一点都听不到,下次再说吧。”就果断的结束了通话。
上官南气闷,骂了一句混小子,把手机还给了孙女。上官颖还没说什么呢,爷爷就数量上她:“还有你,那个美国佬趁早给我休了,要不然你就给我回美国去吧。”唐娇一进门就有个已婚大姑子在这里杵着,人家新媳妇心里能好受?
“爷爷,您这是有孙媳妇就不要孙女了。”上官颖撅嘴。
“能一样吗?孙媳妇给我生重孙,你呢?要么离婚再嫁,要么就回去跟他好好过。”上官南觉得以前对这个孙女太溺爱了,才会变成如今这情势。
上官颖跺跺脚,转身就回了自己房间,懒得理他。
上官南指指她的背影,无奈的摇头,一个两个都不听话,唉,幸好还有个阿浩。
挂断老头子的电话,把手机扔进兜里,上官驰坐在卡宴里,继续等。
是的,他现在在白家门口等待。
他自己的办法,就是交给属下,这样最快最有效。手下人简单粗暴的很快就查到了,凌非墨住在白家,这让他很恼火那天白一鸣的隐瞒。
白一鸣画外音:我可暗示了,是你自己笨好不。
手机再次响起,上官驰不耐的看也不看就挂断,没想到它却很有耐心的继续唱着。
拿出来看是谁,如果再来自上官家,他立刻设置拒接。
“boss,已经查到了。”电话一接通,对面的人立刻迫切的汇报,是他的属下。
“怎么样?”上官驰坐正,这个话题让他精神一震。
“我出马自是手到擒来……”
“少废话!”上官驰冷冷的一句话,立马让电话那端的人噤声。
“是,boss!”那端的人开始正经汇报:“总局的所有特权都用上,终于找齐所有车祸现场的车辆和人。我们问出的口供,都直指一辆蓝色的车是车祸的始作俑者。而经过排查,所有车辆中只有三辆是蓝色的,其中一辆报废,司机遇难,另两辆都是轻微的刮擦,所以,嫌疑车和嫌疑人已经确定。”
“这个人如何?”
“boss,这个人生前在何氏夜总会当打手。”
“何氏夜总会?呵,又是何氏。那么,是不是和凌家脱不了关系?”上官驰很快的联想到凌云志。
“boss英明。此人的账户没有异常,但在他妻子的账户上发现一笔不明收入,时间是车祸前夕,转入一千万人民币。”
“很好,对方是谁?”
电话里的下属被老板阴森森的声音吓到,打了一个寒战:“正是凌云志。”
凌云志!上官驰咬牙,原来这一切真的是有预谋的。有人处心积虑的要害凌非墨,甚至是在她还没被正式认入凌家门之前。
“沈择,说说车祸里的白依依。”上官驰平静地说。
沈择咽咽吐沫,开始回想自己查到的记录:“白依依,二十四岁,白家的小公主,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一直在家里精英教育。她美丽聪颖,在上流圈里有才女称号,也被人偷偷叫做病秧子美人……”
上官驰有点走神,先天性心脏病,才女,病秧子……
沈择还在继续:“车祸那天,她和司机去医院,遭遇不幸香消玉殒。”
“再说说凌非墨。”上官驰回过神。
沈择愣了一下,boss跳脱的好快,但警察不是白当的,他稍事回忆立刻信手拈来:“凌非墨,今年十九岁,凌家祺和顾晴的女儿,顾晴带着她一直独自生活,直到车祸。那天就是带她去医院验DNA,才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凌非墨,性格懦弱胆小,学习成绩不坏不好,考上一所三流大学读中文。车祸出院后,被凌家祺认回,转学至帝都大学改读服装设计至今。”
“你是说,车祸以前,凌非墨一直都是那样的性格?”上官驰沉声问。
“是的boss,资料上是这样写的,她小学中学的所有评语,老师和同学们的评价都是这个。据说以前很不起眼,所以现在有这样的成绩,还真的是世家的遗传啊!”沈择啧啧叹道。
上官驰嗤了一声,遗传个毛,这明明就是非墨,哦不,白依依自己的努力,就算遗传也是白家的基因好,与凌家没有关系。
“然后呢?”
沈择一愣:“然后什么?”
上官驰黑着脸:“说出你的结论。”
沈择顺了一遍思路,才呐呐的说:“我的结论是,白依依很可惜,凌非墨很幸运,而凌云志,他完蛋了。”
上官驰颔首:“这个人渣是该完蛋,如果以前我还有一丝顾虑,那么如今连这丝顾虑都可以没有了。”
沈择开心的说:“那boss我可以申请抓人了。”
“在总局呆的如何?”上官驰突然问他。
“还行吧,比起以前的生活,现在简直太幸福了。”沈择以前在刀尖上舔血,现在是温室里的小花朵。
上官驰也微笑起来:“让你来帝都帮我,是有点屈才。”
“别啊,boss,自从您在主人那把我要过来,我姓了沈,就发誓一辈子效力于您了。我现在很充实,一点都不觉得屈,在警界还是大名鼎鼎的沈队呢!”
“听起来不错。那好,你继续办。卷毛的事处理的怎么样?”
“那家伙,进来几天就给狱里那帮犯人给打残了,如今也就是拖着口气罢了。”沈择说起来很兴奋,他骨子里有嗜血因子,只有见到上官驰时才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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