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非墨很喜欢这里,因为是复式建筑住户不多,清静。不过因此更能看出沈驰的多金和龟毛。
他把车停在了自家门前,下车按响门铃。
沈妈妈扎着围裙来开门,一阵香气由厨房传出,凌非墨吸吸鼻子。
沈驰睨了她一眼,自顾自的走进去,把外套脱下拿在手上,径直上了楼。
凌非墨才不介意,把手里的礼物交给沈妈妈,就见门口搁着一双崭新的拖鞋,“这是给我穿的么?”
沈妈妈正为儿子的没礼貌忧伤,接过袋子开心的说:“你看你,来就好还带什么礼物。”
话锋一转,笑眯眯的说:“这是我让小驰专门为你准备的。他这里,平时就他一个人的东西,就连我来,都是现买的。”
凌非墨不着痕迹的瞅了一眼,还真是物随其人,一点都不浪漫。就算是双拖鞋,也要挑好看的嘛。
她走进去,沈妈妈关上房门。
“您平时不住在这里?”她看看房内,冷硬的风格,确实很像单身男人的住地。
沈妈妈把礼物放在茶几上,招呼她坐下,“我一直在美国。这次回来,是有事。”
凌非墨想起她买衣服,原来是回来参加故友的寿宴。犹记得沈驰那个冰冷的模样,貌似还有一个订婚宴?
她笑了笑,再次鼻翼抽动:“阿姨,你做的什么,好香啊。”
沈妈妈一拍额头:“哎呀,我的汤锅!”
“你打开电视先看着,我去厨房。小驰这孩子,放着客人不管……”她急匆匆的跑进厨房。
凌非墨摸摸素色的沙发套布,这个男人一定很爱干净。就连桌椅都是冷色调,只有墙上的画似乎为房间添了一点彩。咦,还是油画呢,她感兴趣的站起身,走了过去。
仰首看着看着,她不禁感动的眼角湿润。这幅画她在画册上看到过,是一位英国画家的作品。没想到原画看起来更感人、更洗涤心灵。
这是两个相依为命的孩子,大的是盲女。另一个更小的女孩紧紧依偎在盲女怀里,一边抬头去观看天上的彩虹,一边在给盲女讲解大自然的美丽。
入眼,云际彩带当空,原野一片金黄。轻嗅,空气是润湿的,你能感受到大自然的芬芳。远观,小道上有几头走动着的牛羊,还有飞鸟起落。
这原是作者很悲伤的图,却奇怪的让人感到安宁。
旁边递过来一块手绢,凌非墨连忙背过身,自己用食指骨节轻试眼角。
她淡定的转过身,发现沈驰拿着手帕,身上已经换好一身家居服,眼睛黑黝黝的直视着她。
“喜欢?”他蓦地开口问,把手绢塞到她手心。
凌非墨第一次感到赦然,她只有纸巾。男生还用什么手帕,矫情死了。
“嗯,看到过。没想到你竟然挂这幅画,我以为你会挂蒙娜丽莎的微笑。”她皱皱鼻子,开玩笑的说。
“在你眼里我很俗?”他双手插进运动裤口袋,修长的脖子昂起,扬脸问天的样子。
凌非墨再次望向油画,微笑:“我喜欢这幅画的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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