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舞剑。
路家人口并不是很多,一看那背影,就知道是昨天刚来的传说中的凌煜大公子。
可能是要练剑的缘故,凌煜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暗花短装,头发整齐的束起,整个人精气神十足。剑在他手上仿佛是有了灵性,每一招各有数十变化,一经推衍,变化繁复之极,剑法如万花筒一般,美中夹带着杀气。
随着他的身子动作的配合,整个画面熠熠生辉。
相对于昨天宴会中的富家少爷装扮,凌煜今天的穿着显得更加富有青春朝气。
可能发现了有人在看他,凌煜停下手中的动作,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转过头来,看到是叶晓瑜,微笑着礼貌性地向叶晓瑜打了一个招呼。
叶晓瑜微笑着回应后,打算离开。
“你也这么早啊……”
叶晓瑜正打算走,凌煜已走到面前。
“嗯,是啊……”
不知道为何,叶晓瑜回答的有些僵硬。
“昨天你也在场吗?我好像没见过你。”
你昨天当然没见过我了,你昨天全部的眼神都在路大小姐身上,哪里会看的到别人?叶晓瑜想到昨天凌煜那个样子,就想吐槽。
“那你是新来的么?”
“算是吧。我是路伯父结拜弟弟的女儿,寄住在这儿。”
叶晓瑜本来想随便搪塞过去的,但想想以后路一守肯定也会介绍,还不如现在如实的回答。
“哦,那咱们是一样的诶,我也是寄住在这里。”
凌煜有些高兴的说。
“……”
叶晓瑜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得用力扯出一个微笑。
谁和你一样啊,咱们才不一样好吗?你是富家公子来乡下体验生活的,我是父母双亡没办法寄人篱下的,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啊,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还真是不食人间烟火啊。叶晓瑜在心里默默的想。
“哦,对了,我叫凌煜。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凌煜看着叶晓瑜微笑道。
“叶晓瑜。”
“叶——晓——瑜——,好吧,我记住了,那咱们也算是认识啦。”
看着凌煜那天真无邪的样子,叶晓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果然,这才是正常十四五岁少年该有的状态,自己因为是重生,还带着前世的记忆,不可能单纯,但晴朗……
想到晴朗,叶晓瑜就觉得有一股奇怪的感觉,具体说不上来是什么,就是十分怪异,一个有着与年纪相差巨大的性格的高冷面瘫少年,好像整个人都充满了神秘。
“诶,时间好像差不多了,我要先回屋换下衣服,先走一步哈……”
晴朗看了看东边的太阳,向叶晓瑜告别。
“嗯,待会见。”
凌煜走后,叶晓瑜独自在花园坐了一会儿后,便直接起身去饭堂。
虽然这个时空没有吃早饭的风俗,但由于要出去干活,所以大家也都会在早晨下地之前多少吃一点,不然根本没有体力。
前世的时候,叶晓瑜常常因为起得太晚而来不及吃早饭,到公司之后忙一下就会忘记吃,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常常饿的快要晕过去。叶晓瑜从事的是文职工作都熬不过去,更不用说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了。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对于大业国这个早上不干活就不吃早饭的习俗,叶晓瑜真的有些吐槽无力。
路一守昨天吩咐过,今天厨房有准备早饭,大家吃完早饭,拿着放在大堂的工具就可以下地干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