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那个马鞍也不错,这个妞不光脸蛋漂亮,腰劲也不小啊。”凭心而论,刘晓梅这个骑马的姿势还真挺诱人的,虽然看不到她的细腰,但是从那两瓣臀肉的动作上可以感受出她身上的力量。
在走了几公里之后,队伍又开始沿着一条支流向北前进了。这里的动物明显要比大熊领地里多很多,只是走了这一段路,洪涛就看到了2群驯鹿,大的有10多只,小的也有4只,都在离马队不远的林间空地上用蹄子刨地找草吃。对于这些骑马赶路的人群,它们只是抬起头来看了看,然就就继续低头在雪地中找食物,一点警惕性都不高。
不过此时这些动物只能看,不能打。这里不是狩猎场,所以这里的动物都属于保护动物,除了当地的印第安部落里的职业猎人可以捕杀一定数量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它们,这也是它们为什么不那么怕人的原因。
大概走了2个小时,奥斯丁终于停了下来,指着前面的一段小溪说:到了!
到了?这里四周全是树林,脚下是一条几米宽的小溪,马队就是沿着这条小溪上来的,原本它是一条河,合适越走越窄,到了这里就变成了溪水,连半米深都没有。除了树林和小溪之外,此地没看出来有任何好玩的东西,难道是要采蘑菇?
“这里有什么好玩的?”洪涛费劲的从马背上爬下来,两条腿都有点冻僵了,屁股也咯得生疼,那个马鞍太硬。
“这里可是一个圣地啊,那些溪水里有宝贵的东西,就看你能不能找到它们了。别看了,给,拿着这个,下去试试,记得把鞋脱了。”奥斯丁从马背的袋子里掏出一个木头簸箕递给洪涛。
“宝贵的东西。。。不会是金子吧!你来带我们淘金的!?”洪涛看着手中的这个有点旧木头簸箕,想起了电影中淘金的场面,眼睛立马瞪圆了。
“嘿嘿嘿,怎么样,好玩吧,快去吧,你看帕维,他都下去了,晚了你就没机会了。”奥斯丁向洪涛的身后指了指。
“你个吃喝不拉空、xx不让人的东西,你给我住手,那是我的金子!”洪涛回头一看,帕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脱掉了鞋袜,正往小溪的中间走呢,手里也拿着一个同样的木头簸箕。
溪水真的很凉,凉的直扎脚。可是在黄金的吸引下,帕维、哈里森、刘老板这些不差钱的主儿都纷纷走了进去,一边冻得直吸凉气,一边快乐的把小溪底部的砂石装进木头簸箕中,然后用溪水把其中的沙石冲掉,希望能有小金砂落在簸箕底部。
洪涛比较鸡贼,他既不想让双脚受冻,又想淘金,所以他拿着簸箕向上游走了几十米,然后把岸边的两块大石头推进溪水中当做垫脚石,再踩在上面,开始了他的淘金生涯。
见过不要脸的,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就当洪涛干得起劲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声让他恨不得把簸箕扔过去的声音:
“你这个地方不错啊,女士优先,你让让,我脚冻的不成了。”刘晓梅不知道何时也凑了过来。
2分钟之后,洪涛又找了一块地方,继续弄他的垫脚石,刚才那块宝地已经易主了,此时刘晓梅正蹲在上面快乐的淘金呢。
“嘿,涛,你看看,我这里有收获了,哈哈哈,是金子啊,真正的黄金!”刚弄好垫脚石,还没掏几下,远处的帕维就开始高喊了。
“土鳖,见过金子吗?看我给你弄块狗头金上来。”洪涛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大胖子正举着他的簸箕给奥斯丁看呢,看奥斯丁那个凝眉瞪眼的表情,就算簸箕里有金子,也得是微米级别的,不使劲都看不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