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子上。
此外,与之前不同,行秋还请来了璃月最久负盛名的诗人,霖铃,作为评委。
开始之前,参加诗会的人每人和霖铃碰了一杯,以示尊敬。
前面胡桃行秋碰杯,霖铃面带微笑,很有气度。
但是到陈澜的时候,霖铃却很是不屑一顾。
原因很简单,他早就听说陈澜是个摆地摊的,没读过书,最重要的,还是璃月港有名的地痞流氓式的人物。
霖铃自幼饱读诗书,游历各国,受到各个权贵名人的亲自接见,压根就看不起陈澜这样的土包子。
起初,他还以江湖传闻多为不实安慰自己。
但是,当他看到陈澜嬉皮笑脸开各种低俗玩笑时,就彻底绷不住了。
最要命的,他早就知道烟绯和胡桃,久岐忍等有名的美女会来,特地好好打扮了一番。
来之前还念叨着“自古美女爱才子啊”
心里沾沾自喜,还梦想着抱得美人归。
真到了地方,才知道自己梦寐以求的胡桃居然嫁给陈澜这个小流氓了。
烟绯那看陈澜的眼神,虽然是在打骂,但是看起来更像打情骂俏。
要知道,他曾经专门给胡桃和烟绯写过情诗。
可是,两个美女连看都没仔细看,只是礼貌地笑了笑,一句话都没说。
要不是行秋是贵公子,他都想立刻走人,太特么伤心了。
“呦,大诗人,我给您敬一杯酒”
陈澜明显没看出霖铃妒忌不屑的眼神,还乐呵乐呵地给霖铃倒满了。
“喝酒就免了”
霖铃想一下泼出去,但是看在行秋的面子,他还是没泼出去,只是忿忿说出这一句话。
“呃。。”
气氛很僵硬,陈澜在心里骂了一句,为了缓解尴尬,不让行秋难看,还是一饮而尽。
“喏,干了”
陈澜将喝干净的杯子反过来。
他是给除了霖铃之外的人看得,尤其是胡桃。
你看我,够给你朋友行秋面子了吧。
行秋看出了尴尬,连忙给自己倒了一杯。
“来,澜哥,咱哥俩来一杯‘
“好啊,干了”
陈澜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颇为豪迈。
诗会开始了,霖铃却先说话了,他不胜酒力,喝了几杯就有些想装逼了,意图炫耀一下文采。
“诸位,我看也别掷色子了,这一楼,就让我来做吧”
行秋很是惊喜。
“霖铃先生愿意第一个作诗,那真是我们晚辈的福气”
家仆点燃了一炷香,霖铃轻笑一下,将香折断。
“我只用半炷香的时间”
捋了一遍小胡子,他手里举着没酒的酒杯,站了起来,对着荻花洲思索一番。
“多美的海,和各位女士一样美丽”
“那我就以看海为题吧”
几分钟后,半炷香即将烧尽。
霖铃转过身来,故作高深,特地坐到了烟绯身边。
“大海看着真是美,蓝蓝一汪都是水。
长船惩多大船浆,好像大虾一排腿。”
胡桃行秋久岐忍她们点了点头。
行秋很给面子,鼓起了掌。
烟绯没有,她比较烦霖铃色迷迷看自己的眼神。
她也好奇,同样是色迷迷,陈澜的眼睛却还带着底线、尊重和友好。
而霖铃色迷迷的眼神,像是要把自己扒的一丝不挂。
事实上,看着烟绯雪白的大腿,闻着少女的香味,在霖铃心里,已经将烟绯的初夜夺走了。
“噗”
陈澜却没忍住,将刚入口的水喷了出来。
看着周围人奇怪的眼神,和霖铃想杀了自己的眼神。
陈澜连忙解释:“嗯,写的真好,真他妈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