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休将手放在厢房门上,忽然回头看了我一眼:“人性之恶难以想象,你莫要太过放在心上。”
我被他说得一愣,点了点头,又忍不住问:“为何突然说这样的话?”
陆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伸手推门。
门轻轻一推就开了,里面布置得干净整洁,应有尽有,只是整个屋子都空无一人,只有屋角处有些异味,我朝那里看去,只看到一条卧着的大狗。
这狗倒是不凶,见我们进来只是抖了一下,发出阵阵呜咽。
我见屋中无人,便说:“你要接的也是一个幼童吗?是不是出去玩了?”
陆休低低地说:“是幼童。”随后就向大狗走去。
我虽然有些受不了异味,但也只好跟着过去,陆休摸了摸大狗,大狗还是抖个不停,只见它的毛又长又乱,前腿短,后腿长,足趾则正相反,前足趾长,后足趾短,尾巴只有一小截,鼻眼极为奇特,不知是个什么品种。
陆休一直在安抚它,我渐渐有些不耐烦了,便道:“那个幼童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我去把他找回来。”
没有回答,陆休仍在抚摸大狗。
我不解其意,愣了半天,忽然一个激灵——难道这条“大狗”,就是他要来接的那个幼童?
恐惧一下子牢牢抓住了我,我不敢再看“大狗”,也不敢上前。
过了好一会儿,“大狗”才止住颤抖,陆休回头对我道:“他已不会说话,不会站立,更不会骑马,你去找一辆马车。”
我应了一声,手足无措地走出房间,心中不敢相信我方才看到的一切。
在院中又遇到了山庄主人,我向他行个礼,说要出去找马车,山庄主人指指门外,原来他早已猜到我们会需要什么,并提前帮我们备好了,我赶紧道谢,他又沉默地转身离去。
陆休小心翼翼地将“大狗”抱上马车,“大狗”一动不动,全身僵硬,看起来害怕极了。
路上,陆休告诉我,“大狗”其实是一个五六岁的幼儿,人牙子在他很小的时候,用毒药腐烂他全身皮肤,待皮烂尽,又沾满狗毛,这样,皮肤长好后,狗毛也钻入其中;然后,人牙子又给他服下一种秘药,让他长出短短的尾巴,全部完成后,再没有人会发现这本是个幼儿。
这样“做”出来的叫“人狗”,极受某些嗜好特殊之人的欢迎,但这样的“人狗”要失败好多个才能活下来一个,所以价格极为昂贵。
陆休没有细说他发现与解救“大狗”的过程,我也没有追问,因为我们都恨不得从未遇过这种事,也丝毫不想再提。
只是在了解清楚情况后,每当我靠近马车,就会忍不住发抖,我不敢想,这个小小的幼儿究竟遭受了多大的痛苦,更不敢想,人心究竟能恶到什么程度。
陆休曾经说过,当特使就必须对最大的恶习以为常,同时也不能被最小的恶沾染半分,可我还是有些做不到。
回到大京,陆休直接将“大狗”拉到正林堂,看样子,他早已告诉过阿妙,阿妙没有多问,只是在亲眼见到“大狗”时,还是忍不住脸色发白。
经过诊断,阿妙告诉我们,“大狗”只剩一个月的寿命了,本来将好好的人变成狗就是逆天之举,这些年做“狗”的生涯中又不知曾受到怎样虐待与折磨,他能活到今天,已是不易。
最后,阿妙决定将“大狗”留在正林堂亲自照顾,她说,至少让“大狗”在这最后一个月,感受一下幼童该过的正常生活。
回到钦臬司,我硬着头皮将春竹的死讯告诉紫阳,当然没有告诉她细节。紫阳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伤心过度,一下子病倒了,我只好把她也送到阿妙那里照顾。
此时,案件审理也已到了尾声,此案规模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这个团伙有三百余人,遍布大兴各地,他们分工明确,自成体系,有的负责“采买”,有的负责“转移”,有的负责“出手”,有的负责“中转”,还有的负责“掩饰”,各行其道,每人都只与自己相关的上下线联络,根本不认识其他人。若不是我们一举找到他们的老窝,恐怕还真不好顺藤摸瓜揪出整个团伙。
而唯县百姓之所以不干涉不报官,仅仅是因为害怕人牙子报复,偷他们的孩子。这伙恶贼也很是聪明,绝不将生意做在本地人的头上,于是,双方形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或许这些百姓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子孙,无可厚非,但在我看来,天底下没有比这更自私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