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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剪刀看来名气挺大的,在金城最繁华的三中路上,一溜七家店全都是他的。里面还有细分,男装,女装,孩子穿的,老人穿的,平时穿的,喜庆穿的。也许是因为皇室宴会的关系,今天来做礼服的人不少。礼服部的伙计真是忙得不行。
胡忧看得有些皱眉道:“这么多人,得等到什么时候。”
吴鑫魁得意的拍拍胡忧道:“那是他们,咱们不用等。今个出来,公子特意给了我‘威唉屁’卡,咱们直接进去就得了。
出了老剪刀,胡忧才知道,什么叫做‘做衣服’。他以前的衣服,都是随便买的,之后又都是红叶,旋日她们给弄的,胡忧是从来都不知道,去估衣店做衣服,原来是那么复杂的事。
就拿这量尺寸来说吧,专人量。从头到脚,量得那叫一个仔细,就差小dd没有量,哪都量到了。胡忧不知道,做出来的衣服是什么样,他只知道,弄这些事,真的很累人。还一身衣服就得三百多金币,要不是有人当冤大头,胡忧打死都不做这样的衣服。三百多金币,买普通的衣服,够他穿十辈子的了。
吴鑫魁看来今天就是特意带胡忧来做衣服的,并没有其他的安排。量了尺寸就带胡忧回府了。衣服做好了,也不需要胡忧自己来取,吴鑫魁到时候会送去给胡忧的。
胡忧告辞了吴鑫魁,看时间还早,就打算再去药房弄会药。他这几天,正在配八宝行军散,这可是好东西,长途行军的时候,吃上一点,可以防暑湿,特别是进了山区,还能防瘴气。
胡忧以前在军中的时候,就想弄一些出来。可是其中的几味药不好找,那时候军中又拨不出那么多的金币搞这些。现在有机会,胡忧当然是不会错过的。反正这里那么多的药,不用也浪费了。
往药房走,还没有到侍卫把守的门口,远远的就看到吴紫紫噘着个小嘴,坐在门槛上,怀里抱着条雪白的小狗。
那小狗是胡忧送送她的,叫小白,不是大型的池河狗,而是一只小本狗,两斤多重,胖嘟嘟的,非常可爱。它本来是一个府中侍卫买回来的,胡忧无意中看到,就跟那个侍卫买了,送给吴紫紫,算是对弄死她爱犬的赔偿。吴紫紫似乎挺喜欢这小狗,这几天到哪里都抱着,‘小白’这个名字,也是她起的。
小白别看长得胖,却挺机灵,远远的看到胡忧,就挣开了吴紫紫的怀抱,跑了过来。围着胡忧的脚边打转,看来是想要抱。
胡忧只抱美女,可不爱抱狗。在它的脑袋轻轻打了一下,它又汪汪叫的找吴紫紫去了。
吴紫紫抱起小白,看胡忧走过来,噘着嘴道:“你上哪去了,人家都等你半天了呢。说好了帮人家上药的,都不见人。”
胡忧看见吴紫紫,也想起了中午那次的药还没有换呢。不过吴紫紫的伤恢复得很不错,现在已经淡了很多。相信只要再有一两天,就能完全好了,一点疤都不留。之前胡忧还考虑要怎么给她磨皮呢,这下看来是用不上了。
胡忧赔不是道:“真是不好意思,我的大小姐。之前吴大哥来找我,我跟他出去了一趟。”
吴紫紫不满的说道:“表哥又带你去青楼楚馆了吧。我真搞不懂你们男人,怎么就那么爱去那种地方呢”
胡忧心说男人活在世上,追求的不就是酒色财气吗,要不为这些,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事了。
胡忧道:“这你可猜错了,我们没有去青楼楚馆,去的是老剪刀。”
吴紫紫显然知道老剪刀是干什么的,脱口问道:“你要做衣服吗?啊,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要去参加三天后的皇室宴会吧。”
吴紫紫说着,又有些泄气道:“那皇室宴会一年才举办一次,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呢。可惜我现在弄成这样,都不能去。”
吴紫紫说着,把脸贴在怀中的小白身上,说不出的落寞。这次受伤之后,她似乎一下长大了很多。特别是经历过了那场自杀,让她明白了不少东西。
胡忧看吴紫紫那样,不由呵呵笑了起来。
吴紫紫气不过,打了胡忧一下道:“你坏死了,人家那么伤心,你还笑。”
胡忧笑道:“谁叫每次换药的时候,你都不敢看。你的伤已经好了很多了。再有一两天,就完全没有事了,参加宴会,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吴紫紫惊喜的叫道:“真的,你没有骗我?”
胡忧好笑道:“我骗你干什么,不信我解开纱布的时候,你自己看。”
吴紫紫心动的想了想,嘴着嘴唇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我要等全好了再看。不过我相信你,你是不会骗我的。”
胡忧摇摇头,也不再说什么。几天的相处,他也大体的了解了这吴紫紫的脾气,但凡的她认定的东西,那是很难让她改变的。她已经说了不看了,那就肯定不会看。
胡忧调好了药,吴紫紫很自觉的把头袋侧在胡忧的大腿上。其实第一次给她上药的时候,胡忧是没有条件,才让她那样做。现在药房有桌子,她是不需要那样的。可是她说什么也不肯靠到桌子上,说什么桌子冷冰冰的,非要像第一次上药那样做。胡忧反正也不吃亏,也就由着她了。说真的,让一个美人把脸枕在自己的大腿上,那种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今天的吴紫紫与往天不太一样,往天上好了药,她都会在这里逗留一会,今天她却一转眼就抱着小白跑了。她走的时候,只是给胡忧远远的打了声招呼,等胡忧洗手出来,她都已经不见了。
胡忧哪里知道,吴紫紫是听说自己能参加宴会,忙着准备礼服去了。之前她已对对这个宴会不抱什么希望了,所以跟本就没有做什么准备。现在胡忧又告诉她可以去,她当然要准备了。
胡忧更加不知道的是,吴紫紫已经对他产生了一种她自己也不明白的情素。这种情素,是在胡忧第一次为她治伤的时候,瞬间产生的,一种很微妙的东西。那是一朵情窦初开的小花朵。
时间不知不觉之中,又过去了三天。
胡忧换上吴鑫魁刚刚带回来的礼服,一脸的不爽。不是这衣服做得不漂亮,这身礼服包括一顶高礼帽,一根文明棍,外黑内白了燕尾形礼衣,红裤子,大马靴,整个一套加起来,非常的漂亮。
可是这玩艺,穿起来太不舒服了。胡忧终于明白那天量尺寸的时候,为什么量得那么仔细。这种礼服从上到下,全服是紧身的设计,微微大点或是小点,都会出问题。胡忧怀疑,他要是多吃一碗饭,这衣服就得爆掉。真是太紧了。
为胡忧把衣服换上的微微,双眼发光的看着胡忧:“无名先生,这衣服你穿着真帅所呢”
胡忧因为长年坚持锻炼,一身的机肉,结实而冲满着力量,虽然他的身材略微有些偏瘦,但是却非常的合适这种紧身衣。人靠衣服马靠鞍。这身衣服,至少提升了胡忧一倍的魅力。
胡忧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真的好看吗?”
如果可以选,胡忧宁愿穿自己之前的衣服,穿现在这种,跟本活动不开嘛。
微微猛点头道:“好看,比微微之前见过的那些皇宫贵族好看多了。”
那些个贵族一个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巨胖,大胖一个个,穿这种紧身礼服,怎么可能好看。
“那就好,就这么穿吧。唉,我真是一辈子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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