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大婶,这小胖狗是你家的?长的真的好可爱呀!”
苟烨指着小胖对王大婶说道。
小胖似乎听见有人在夸它可爱,高兴地摇了摇尾巴,还用小狗头轻轻撞了苟烨一下。
“是啊,这小狗才三个月大,天天乱跑,我生怕它跑没了呢!”
王大婶宠溺地摸了摸小胖狗的头。
“小烨,你要不要去我家吃个晚饭呀?”
王大婶询问道。
“啊,不了不了,我今晚在芸娘家吃。”
王大婶听完后,立即露出了一个“我懂我懂”的表情,笑着对苟烨说道:
“小烨,你可要好好把握呀,也老大不小了,赶紧处理一下自己的终生大事。”
说完,王大婶便头也不会地抱着小胖走了,留下苟烨以及刚好从厨房里出来的芸娘在风中凌乱。
因为王大婶开了这个关于“终身大事”的头,接下来芸娘和苟烨之间就比较尴尬了。
两人相对凝视,半天也没憋出一句话来。
最后还是芸娘母亲从厨房里出来喊他俩进去吃饭,才结束了这尴尬的时刻。
“阿烨,你快吃呀!”
芸娘母亲不断给苟烨夹菜,虽然没有肉,但可以看出来,三菜一汤,芸娘母亲还是精心准备了。
尽管这样,这一餐的氛围还是有些尴尬,平常话多到讲不完的苟烨和芸娘相视无言,这让芸娘母亲感到很奇怪。
“阿烨,芸娘,你俩怎么不说话了?”
芸娘母亲最终还是没忍住心中的好奇,向两人询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伯母,你织布的线有吗?”
“有啊,怎么了?”
“带我去看看吧。”
苟烨三下五除二把碗中剩余的饭吃完,对芸娘母亲说道。
“嗯,你跟我来。”
芸娘母亲眼中充满疑惑,不过还是把苟烨带了过去,带到她平时织布的房间里。
房间里有各种丝线,一般用丝线织完以后,衣服还需要染印才能完全成型。
今天在大街上的时候,苟烨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所有行人来来往往穿的衣服大多颜色单一。
比如青布衫,那就真是青布衫,一点别的花样都不带。
可能也就达官贵人家的子弟衣服上能稍微带点花样,有两种或者三种颜色构成。
苟烨的想法很简单,他想制作日后程序员和码字员的专属套装——格子衫!
回想自己前世最喜欢穿的衣服,那非格子衫莫属了。
没错,苟烨码字人没了之前,身上穿的就是一件单薄的格子衫。
虽然格子衫在后世不算潮牌,但在苟烨眼里,格子衫那就是完美的。
格子衫,永远滴神!
苟烨心中呐喊道。
而关于格子衫的制作方法,其实并不是很难,关键点就是要将几种不同颜色的线头混合在一起。
苟烨没那纺织能力,但芸娘母亲可以呀!以她精湛的手艺,将几种线头混合在一起织简直不要太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