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晦暗的星月之光下,它如一匹神骏的小马一样,踩起溪水浪花蓬蓬,在石头之间腾起电落。感谢上天给我一次场艰苦一场劫,给我一匹狼王像疾风一样。
在它的身后,常远芳那贱人的身躯白华华的,趴在草地上,已经没有了动静。看起来,呼吸还有,但已经深度晕厥了。我的常将军,它厉害啊!
不多时,我就在一块还算大而平坦的山谷巨石上,常将军跳了起来,扑向了我。它在空中有收爪之势,似乎不想那利爪划伤了我。
我张开了双臂,狠狠的稳稳的拥抱住了它。这家伙太高大结实,至少是过了二百斤的体重,金棕毛发油光水滑的,实在是有狼性雄壮魅力。
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这家伙伸出长长的红舌头,扫卷着我的脸,我的左臂伤口处,亲热得不要不要的。就连那强大的野狼异禀,居然顶着我的肚子,这头坏家伙,让我有点尴尬呢!
在我脚下的大石头周围,又聚起了猛冬、绡花等群狼。它们站着,仰望着我与常将军,似乎常将军是它们的王,而我也成了王一样。
我也止不住夸赞常将军,用我以前习惯的方式:拍它的头,抚它的额与颈背的毛发,还对它低语阵阵。
这家伙没一会儿就好温顺,像你家一只温顺懂事的金毛犬。不过,它还是回头看了看昏迷的常远芳,突然仰起脖子,对着晦暗的夜空长啸不止。它这一叫,猛冬、绡花等等都在狂啸。
狼嚎长短不一,高亢凄昂,如有变化的节奏。这像是狼族的歌,在颂扬着胜利。我觉得那似乎是大自然最美妙的声音,让人陶醉。
我坐在那里,摸出烟来,抽着,享受着这个胜利的夜晚。猛冬和绡花跳了上来,依偎在我的身边,更让我有一种团聚的幸福感。
可就在群狼狂嚎之后,常远芳醒来了。这贱人在地上挣扎了几下才爬起来,找自己破烂的衣物穿着。
我以为她没什么威胁了,便冷道:“贱人,风水继续轮流转,这一次又转到我家了。老子要把你吊在山顶,要让牛蝇子伺候你妹,然后让万蛆啃噬,让你下半身通个大窟窿……”
话未说完,这贱人竟然右手在大衣包里拔出了一支手枪,朝着我这里就狠狠开枪了。
砰砰的枪响后,有两头狼倒下了,我翻滚落到大石头的下面。而猛冬、绡花和常将军愤怒了,起跳了,冲下了大石头,带着同样愤怒无比的群狼扑了过去。
“我靠!”我心里一惊,赶紧转到大石头前面去,大叫着常将军、猛冬、绡花回来,可已经没有作用了。
常远芳的枪声爆了不到十枪,她逃了。但群狼扑至,我看到猛冬一口咬断了她的脖子,拖甩了出去。跟着,群狼将她吞没了。
唉……
我摇了摇头,只能靠着石头抽烟。常远芳的结局就这样了,我没能亲手宰了她。可是,她如此狠毒的一个女人,连狼都不会放过她的。
群狼狂暴之下,不到十分钟,常远芳化为一具白骨,下场实在是凄惨。你对不起国家和民族,连狼都不会饶恕你,这是真的。
没多久,常将军和猛冬、绡花带着群狼回了我的身边。我已经开始为那些受了枪伤的狼做手术,消毒、取弹头、上药、包扎。伤狼疼痛,但却不对我发怒,也许是因为常将军它们在吧?
我忙活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一切搞定。以狼的生存能力,那些伤都不足以让它们丧命的。
那一夜,我和狼睡在一起。它们身上是有野外生存的腥膻味儿,但我喜欢。躺在群狼之间,它们的毛皮很温暖,让我那一觉睡得很安心。狼在,这莽荒的高原地带,有何物再可伤我?
第二天,天大亮的时候我才醒来,群狼仍在,但我已决定返程了。将所有的尸骨堆积在一起,我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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