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宠爱,或者说是过分的宠溺。从有求必应到不求也应。云遥喜欢漂亮的衣服,她的裙衫多的需要两间屋子去装。每年都有大量的衣服被清理出去,又有大量的衣服被补充进来。每条裙子最多穿一天。
李朝宗似乎很喜欢云遥每天穿着不同的裙子在面前晃来晃去,他的闲暇,都是在看云遥给他表演并不好看的舞蹈,手把手教云遥弹琴,写字,教她读书……幸好他的闲暇不太多。
周斯年不以为然的说:“人的命,天注定。不愿意试,就让她留在宫里。不留下一个人,皇上不会放心让我走。接出云逍就可以了。”
我惊讶的看着他。从何时开始,云遥不再是周斯年的心头肉?莫非,连最不能割舍的亲情,都敌不过岁月?
虽然我从云遥出生就不太喜欢云遥,可她毕竟是我女儿。周斯年曾经那么疼爱她,现在却像是不是他的女儿一样。
“云遥,也要想办法接出来才好……她不想试也得试,脸上有点疤,比在皇宫里丢了命强……”晚上,等到房里只剩下我们夫妻二人时,我试探着对周斯年说。
周斯年摇头说:“如果只是云逍,皇上可能不在意,可如果云逍云遥同时病了,换你会怎么想?再说,”他吞吞吐吐的说,“皇上,太看重云遥了。如果她病了,皇上会找一堆的大夫来给云遥看病,而不是送她走。”
我心里那种不好的感觉又成了现实,这个李朝宗,他喜欢的人,永远都是他不能喜欢的。云遥还是个孩子,就算长大了也是他的儿媳。
我心里一酸,云遥,将来怎么办?攥拳捶打着周斯年,哭道:“都怪你!我说先不要定下亲……太子什么稀罕的?要是按你今天说的,还不一定怎么样呢!落难的凤凰不如鸡……”
周斯年没有躲避我的捶打,无奈的说:“当年我们有的选吗?拒绝皇上的提亲?这才是找死……这都是命。云遥横竖是属于皇宫的,最后是归了皇上还是归了胜弘,一切只能看天意了。也可能我们都是杞人忧天呢?”
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从事情定下来开始,他们父女就开始着手寻找这些药所需的所有原材,试验药的最佳配比。当然不会用晓雲做试验,而是从京城太阳城的育婴堂找来一个小男孩儿……因为只想给云逍用药。
小男孩儿今年五岁,自幼父母双亡,是在育婴堂长大的,不知道姓甚名谁,这样的孩子,一律取太阳城的“阳”字为姓,按照他们进入育婴堂的次序起名,这个男孩子,名叫阳十九。
周斯年和晓雲的能引起出痘的药,其实是一种来自苗疆的虫毒,发病症状极似出痘,脉象也极似,可如果解毒不干净,就会落下斑点,甚至死去。
还有一种药,是一种白色无味的药粉,吃了只会发热,出现像痘一样的红疙瘩,这种没有危险,药效一过,人就没事了。可脉象明显不对,不用很高明的大夫,就能查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