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小时的车程,稷下学宫高二的学生全部到达郊区的农场,平日里娇生惯养的公子千金,今天都被分配去做各种农活。
这是稷下学宫的传统,每个高二的学生都要参加的学农活动,所以就算怨声载道,也必须接受老师分配的任务。
迟欢和道锦瑟分配到的是喂鱼,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但迟欢看出来了,道锦瑟的心思根本没在喂鱼上面,她的目光全在一心一意翻地的傅行止身上。
先前迟欢被道锦瑟好好教育了一番,现在轮到迟欢将刚才那番话全部还给道锦瑟了。
“小七,咱们是来喂鱼的,不是来看人翻地的,你再这么看下去,我们鱼喂不玩完,晚上就得留在农庄了。”迟欢半是调侃地说道。
道锦瑟连忙收回目光,一脸惊慌地看着迟欢,“我表现得有那么明显吗?”
“不明显,一点都不明显。”迟欢道,“不过是全班都知道的,全校还不知道。”
“哎呀,真可惜。”道锦瑟摇摇头,“我的目标是全海城的人都知道,这样就没有人敢喜欢傅行止。我道锦瑟喜欢的人,别人可以喜欢,但不准和我抢。”
道锦瑟从小要什么就有什么,家里哥哥姐姐都让着她。因为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就连取名,都没按照道家这一辈的字来取。
所以,道锦瑟要是喜欢傅行止,就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是道家七小姐,她喜欢上的人别人不能染指。她可以允许她们喜欢傅行止,那只能证明傅行止魅力大,但是她们不能和她抢她,那就是在挑战她作为道家七小姐的威严。
迟欢很羡慕道锦瑟可以毫不掩饰地将喜欢傅行止的事情这么坦然地说出来,而她,只能和最好的朋友说喜欢道北霆的事情。
她怕被那么多人知道之后,他们会说对道北霆不利的话,有时候舆论真的可以毁掉一切。
“你真的觉得傅行止很好吗?”迟欢目光往傅行止那边看了眼,想起他顶撞父亲,他和小混混有矛盾,迟欢就觉得道锦瑟要是真的和傅行止在一起,可能会有很多问题。
“很好啊!因为我喜欢他,所以他的一切都是好的。就像你喜欢我二哥,在你眼里二哥就是最完美的那个人。但其实呢,二哥也有缺点的,是因为你的喜欢,才让他浑身镀上了一层金光,让他金光闪闪,好像他就是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一样。”
“那是因为他本来就很优秀。”迟欢觉得全世界恐怕没有比道北霆更优秀的男人了。
道锦瑟但笑不语,知道情人眼里出西施,迟欢这是完全掉进道北霆的坑里面了。
可偏生就是那样的,他本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粒红尘,因为她的喜欢,让他成为人群中一眼就能被认出来的人。
因为她的喜欢,所以他才变得独一无二。
“小小年纪,没想到懂的还挺多的。”迟欢收起心思,对道锦瑟说道。
“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吗?”
两人说说笑笑拿着鱼饲料往鱼塘那边走去,一路上说了不少话,全都是少女心事。
到了鱼塘边的时候,道锦瑟一边给鱼喂食,一边和迟欢说:“其实我还挺想看我二哥当年是怎么干农活的,他整天都待在神坛上,是不是觉得神坛上的空气比较新鲜?”
迟欢听到道锦瑟的话,笑了一声,的确,道北霆平日里总是端着架子。男神站在神坛上无可厚非,但是一直站在上面,别人又上不去,一个人不寂寞吗?
“呐,她就是迟欢,之前轻轻被开除,因为她给人家吹了枕头风。”
“她啊?我以为什么厉害的角色,原来就这副清汤寡水的样子。”
说话的,一个是某局局长的女儿,另一个大概就是她的“随从”。
但是听到这话,道锦瑟就不乐意了,什么叫“吹了枕头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