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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手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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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清洗好了四根黄瓜,递给丁川后对着主食师傅说道:“那可不,没有点厨艺,能胜任炒菜小师傅的职位吗?所以我昨天输的不冤,就这手,恐怕我还要在学几年,才能干得了这位置。”

    大师傅敲了下锅边,“行了,干活呢,别废话。小志,你去把羊肉拿出来一份,客人点了份手把肉,得开始炖了。”

    一般像手把肉这种食物,必定是早早炖好的,但是现在刚上班,离中午饭点还有两个小时呢,谁会想到大早上的就有人吃手把肉?

    这可是一道相当硬的菜,一般不是大桌子,没人会吃这玩意。

    所以只能现在开始炖。

    丁川这边做着拍黄瓜,但是眼神却不自觉的往郭志手上的羊肉看去。

    别看丁川是厨子,应该什么食材都不馋,毕竟天天能见到,但实际上根本不是。

    就比如手把肉,就这道菜,丁川大概一个月没吃过了,上次吃还是因为过节,老板才大方了一回,至于不经常吃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因为羊肉太贵了。

    都不用说调味料之类的附加价值,就光说羊排,一斤就三十多块钱,看着一斤羊排不少,实际上当你做好后,根本没多少重量。

    肉是会缩水的,特别是羊肉,缩水最严重,一斤做好后,能掉六成的重量,也就是说,那时候差不多也就四两重,在除掉骨头一两,实际上吃到嘴里也就三两肉,差不多两个卤鸡腿的肉量,或者是一个卤鸭腿的肉量。

    一百来克的肉,对于一个成年小伙子来说,真的不够吃。

    反正要是丁川想好好的吃上一回手把肉,那都是直接买个一二百块的羊肉回家慢慢炖,到时候啃着肉,喝着白皙的羊汤,那真是神仙过的日子。

    至于这里的一盘手把肉,价格也卖到了二百块一盘,其实统共就三斤,饭馆差不多要赚一倍的利润才行,毕竟他们也要赚钱,况且各项成本也不低。

    至于饭馆做手把肉的时候,和平常家里做还不一样,饭馆做的时候,不会把羊肉炖的太烂,因为炖的越久,肉就越少。

    而且他们在炖羊肉的时候,会在羊排上压上石锅,石锅压着羊排炖,不仅炖的会特别入味,而且肉质还不会特别松散,卖相相当好。

    此时郭志也拿来了一个羊排,估计有十几斤重,看向大师傅问道:“三叔,这些羊排够今天用了吗?”

    大师傅干了很多年,知道现在人流量不大,这个羊排虽然只够做出五份,但差不多也够今天卖了,点了点头,“先给他炖上吧。老样子,就用清水炖,放点花椒、胡椒粉和盐巴就行,剩下的我来搞。”

    这个饭馆里,手把肉的烹饪方法也是老板原来花钱买过秘方的,据说他是在一个牧民家里吃喝了半个月才学过来的,至于秘方是放了什么东西,丁川也不清楚,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秘方中的调味料绝对不多,因为他看过很多次手把肉的成品,除了多了一股清香味,掩盖住一丝腥味以外,并没有特别多的改变。

    不过这就已经足够了,手把肉吃的就是肉本身的香味,它就不该有太多调味料掩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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