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到现在她还记得才挨了自己一巴掌的欧子行直接被那本赶及现代汉语词典厚度的书砸晕的情景。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是流氓就得治。
叶南笙看眼龚克,他依旧面无表情的看不出情绪。她多少失落些,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失落。
靳怀理却兀自说着,“一个不能被打破的不在场证据,一次没留下任何痕迹的杀戮,如果毕雪真死于欧子行之手,那这无疑是起符合黄金分割的完美杀人事件。”
“不在场证据还没被推翻。”叶南笙说。说完,她又看一眼龚克,后者依旧是面无表情的。
“是啊是啊。”不止龚克,靳怀理似乎也陷入某种僵局,他坐在位置上,闭着眼,脚尖点着地,一下一下晃悠着凳子,“不过,当其他可能都被排除后,最不可能的那个结果就成了可能。”
“怎么排除?”叶南笙问。一直安静的龚克却突然起身,他走到门边,拉开房门。
门口是条走廊,叶南笙有些不明所以,不过随之而来的脚步声让她懂了。是卢珊来了。
按照之前三人从酒店回来得出的三条结论,案情的思路的确得到了进一步明晰。根据酒店其他人员反映,是有人看到毕雪曾多次指名要那名服务生去送客房服务,至于去了多长时间,倒没人注意。
而至于叶南笙在案发卧室床头桌后找到的烟灰,经过鉴定,的确是案发后清扫不及留下的,也正如叶南笙所说,那是种渠道可查的云烟。在已获得的和毕雪有亲密关系的人员名单中,抽这种烟的有两人,一个是欧子行说过的那个在证券公司工作的佟柏念,还有一个是几个嫌疑人里地位比较尴尬的一个,姓米,在省里都是有影响的。案发时,他刚好滞留临水。
不过无论是这个文地位高超的米先生还是佟柏念,很凑巧的,在毕雪案发第二天,都齐齐离开了临水,一个据说是出差,另一个则让人起疑,佟柏念举家去云南旅游了。
“不是节假日,旅游?这点的确值得推敲。”龚克赞同卢珊的观点。这让叶南笙翻个白眼,她觉得像她这样会吃醋才符合正常情侣的相处,哪像龚克,听她说过往时,连个咬牙切齿的表情都没有,这让她很挫败。
“唔,你忘记了,木头是没表情的,对,他没表情,所以你想知道他吃醋没有,得问。”像自我肯定一样,靳怀理重重点头。
是吗?叶南笙看着龚克宽宽的背影,想。
可似乎没有很长时间留给她思考,冬末春初的白昼还是短暂,黑色穹窿很快把天地拢进一片黯哑气氛。
靳怀理回家陪阮立冬。
卢珊取代他的位置坐在副驾驶上,他们坐的是昭阳分局的车,一辆普通的国产车,警队的车,就算外观普通,你也不能指望它同靳家那辆一样装着防弹玻璃。
开车的是分局一位老刑警,姓刘,四十岁上下,局里的人都叫他刘哥。上车前,叶南笙看着刘哥给家里打电话,通话的似乎是他的小孩,是个女孩,小孩子叽叽喳喳问爸爸什么时候回家,声音大的连站在车子另一侧的叶南笙都听清了。
刘哥长的就随和,也健谈,所以即便和卢珊还有龚克这两个闷瓜同车,叶南笙也不无聊。
车子骤然停在那片灯红酒绿中时,叶南笙还没反应过来,直到卢珊说“到了”,她才知道,是到了他们今天的目的地,酒店那个服务生陈南的住所。
临水的马陵西路有个响当当的英文名:Red-Light District,中文直译是红灯区。叶南笙才下车,就被扑面而来的红光刺的一趔趄。她皱着眉,侧身避开从她身旁经过的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
胡乱堆砌的刺鼻味道来自那女人身上的廉价香水,叶南笙秉着呼吸,哪怕闻一下那味道都让她不舒服。
她不喜欢这地方。
已经很久没和她说过话的龚克走近她,“不喜欢的话就在车里等我们。”
叶南笙摇头,尸臭她受得了,这个也一样。
她之前就觉得从刚刚开始龚克就紧绷着脸,此刻看到他脸真的松了,叶南笙知道她的感觉没错。
“喂。”叶南笙小声说,“要是吃醋就大大方方的吃,自己憋着不理人,很小媳妇儿哎……”
一块方形手帕兜头罩上她嘴巴,上面的龚克的味道,这很大程度让刚刚泛起的恶心感以很快的速度消失掉了。
“这个案子破了,你做我小媳妇儿。”龚克说。
白手帕难掩叶南笙贼兮兮的笑,引来走在前方的卢珊频频回头。
看吧看吧,就是要晒幸福!
一行人,刘哥带头,先进了一个窄暗的弄堂。弄堂很长,似乎是几家洗脚房的后身,四周充斥着有别于洗脚水的*味道。
“咯吱”一声来自脚下,叶南笙低头,迅速从那里跳开,是只套套,里面模糊掉颜色的东西是什么,不言而喻。
所幸很快到了地方。陈南的住所。
那是扇暗蓝色的铁皮门,门上的漆受潮一样起了皮,剥落了许多。
让他们意外的是,门没锁。
卢珊朝老刘使个眼色,摸出腰里的枪慢慢打开门。老旧的门还是不给面子的发出吱呀声,不过并没大过房里的声音。
急促的喘息来自里面卧室的两人口中,真看清画面时,卢珊大吃一惊。
因为站在床边正从后方和女人做着活塞运动的男人,手里正拿着一把匕首抵着女人的背,鲜血沿着背,蜿蜒向下,一直流到脚踝。
“不许动!”卢珊喊。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要交代欧子行和南笙的过往,这张私语个人觉得开始的节奏慢了些,不过后面又把气氛拉起来了。现在还有多少人觉得是欧子行杀的毕雪,举手我看看?
另外今天突然想和大家说说私语喜欢的书和歌。书嘛,最喜欢的是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和《最美的时光》,呜呜呜,我可稀罕陆励成了,再有就是缪娟的《翻译官》,这本书影响了私语在写如沐春光时候的文笔,还有一本是绕梁三日的《城府》,昨晚失眠中看完的,看到当当读者评价说故事平淡,没高氵朝,不过私语很喜欢那个故事,因为在人物性格的转变上处理的相当好,值得我学习。
歌嘛,最近码字的时候在听林宥嘉和陶喆的歌。
说了这么多,私语其实想说,今天去医院看眼睛,右眼长了泡,需要消炎,所以答应大家的双更明天补上,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