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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番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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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就是寄生在易煜身上的那一方。”

    孙韶:“……”

    “我从第一次遇到易煜,我就知道,这个男人跟其他人不一样。我那时候才十三岁,但是我已经在社会上混了四年了。因为我太小,什么本事都没有,又因为经常饿肚子,整个人又瘦又小,只能捡垃圾。我每天一边在大街小巷里捡能卖的垃圾和废品,一边还要提防不能被拐子给拐走,更不能被一些人渣给掳去切开卖了,因为我被拐了或卖了不要紧,我瘫痪在床上的老娘就要活活饿死了。

    “我就是这个时候遇到易煜的,那时候易煜其实也什么都没有,没钱没本事,在一家工厂里做活,但我就是觉得他跟所有在厂里做活的其他人都不一样。有几次,我捡废品捞过了界,被一群老乞丐追着打,他救了我。然后我们开始慢慢熟了起来。

    “我知道他是在同情我,因为他说他有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弟弟,看到我,他就想起他弟弟。他说起他弟弟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带着光的,他说要怎么怎么努力做活,赚钱,然后将他弟弟从孤儿院里接出来,两个人一起生活,然后还要他弟弟去考大学,所有的一切从他嘴里说出来,都像带着光的。那时,我心里又嫉妒又阴暗地想过,为什么我不能是这个男人的弟弟,为什么他弟弟能那么好命,有这么个好哥哥,我却只有一个瘫痪在床上的母亲……

    “再后来,你们差不多也就知道了,易煜出了事,他杀了人,把抢来的钱送给我,让我给他弟弟送去,还说要留一半给我,让我带我妈去看病,我妈却不愿意再拖累我,趁我出门的时候一头磕死在床边的石块上。

    “我把钱都给他弟弟送了过去,然后知道他要离开这里。你不知道我当时心里是怎样一种心情。我妈已经死了,而他也要走了,我将永远是一个人了。我抱着这种恐惧,想都没想就跑去找他,要跟他一起走。他一开始是死活不愿意带着我的,还是我闷不吭声跟了他两天三夜,他才终于拿我没办法,带上了我。

    “自此,我就变成了寄生在他身上的水蛭一般,不管他去哪,去干什么,我都要跟着的,我们一起睡过火车站,用公厕的水冲澡,去工地搬砖,什么能养活自己就干什么。刚开始几年,我们确实很苦,苦得你们根本没办法想象。但我当时却觉得从没有这么幸福过,因为我曾经的期许终于变成了现实。我有了易煜这样一位哥哥,就是再苦,他都从来是把能弄到的最好的东西留给我。就像哥哥对弟弟一样。……然后,慢慢的,他身上那些光亮亮的东西终于弄丢了,他不再说他弟弟,不再说回去的话,然后他就开始在黑巷里冒头。

    “……一年,他只花了一年,就再北边站住了脚,虽然那时他手里的地盘还很小,但是起码,我们终于不用再到处流浪。也终于不用一块面包还要分着吃。这时候,他让我去念书。你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什么滋味儿,我从三年级开始,就再没有念过书了,字都人不全,他却让我去念书,从一年级开始。

    “我不想去,但我知道,寄生者没有拒绝的权利,于是我去念书。顶着一屋子比我小的孩子的嘲笑和老师的白眼,开始慢慢往上念。也不知道是不想在这种环境里呆着,还是觉得丢脸丢到骨子里了,念书居然也被我念出了名堂,小学花了三年念完,初中花了两年,上了高中的时候就好得多了,因为到了高中,年纪稍大点也不会被耻笑了。

    “在他拿命拼地盘的时候,我就开始安心地念书。这大概是我一辈子都不敢想的事情,真的是无知者无畏,书念得越多,我就越怕,我知道易煜做得这些事总有一天要受到惩罚的,就算不是法律的,也会是来自其他的。我不知道怎么能把他跟我拉出这种泥沼,最后选了法律。

    “然后就是我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年暑假,他高兴地比抢了一条街的地盘还开心。他带着我去见他这几年新认识的兄弟,他介绍说我是他弟弟,一群人哄笑着一边说庆贺一边出主意,最后他们说要给我开荤。带着我去了他们盘口里的一处红灯区,一群人找了按人头找了一堆女的过来,最漂亮的那个一来就轻车熟路地扑着易煜去了。当时我心口就缩了一下,像被什么东西给扼住了一样。

    “然后我眼睁睁地看着易煜把那个女人抱在怀里,上下摸着,心脏疼得像要爆掉一样。他摸了会儿那个女人,就将她推到我怀里来了。我到现在都记得我当时的表情,笑得大概比哭还难看,只可惜没人看得懂。一群人混在一起拼命地灌酒摸女人,慢慢的,周围的人一个一个醉倒了下去,只有我还清醒着,我看到易煜迷迷蒙蒙地歪在我对面的沙发里,心里有一个想法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么清晰……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易煜当着我的面甩了自己一耳光,说自己不是人。我愣愣地看着,心里就觉得有个什么东西碎了。从那以后,他就开始避着我,还没开学,就在大学附近租了套房子,把我给送过去了。

    “……我开始酗酒、泡吧、打架,在即便最难的时候易煜也不许我做得事情,我在那个时候做了个遍,直到一天他偷偷来看我,发现我醉醺醺地被一个酒吧里认识的猪头男在上下其手。他把那个男人手废了,下面阉了,然后用一桶冰水将我从上到下浇了个透。那晚是第二次,我们又滚到了一起,我醉着,他醒着。但我想,他大概宁愿自己没醒,而我多希望,我在当时是没醉的。”

    作者有话要说:实在太晚了,一章写不完了,明晚再继续把剩下的都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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