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依旧被这位大妈视作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毕竟“骑士”与那些高级的贵族爵位不同,骑士本身就不是世袭的,理论上骑士只要得到自己领主的认可,把自己的私生子塞给其他骑士做侍从也是完全没问题的。
于是他的那位“大妈”想出了一条绝妙的计策,那就是以半诱骗半威胁的方式,去让凯洛格成为“阉伶歌手”。
然儿,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凯洛格对于阉伶歌手比她还了解,因为凯洛格的启蒙老师就是一位“阉伶歌手”。
凯洛格父亲给予的生活费,有一半成了凯洛格的启蒙费。
他在乡下的老师,就是一名年老色衰的阉伶歌手,虽然他识字,但在村中却备受歧视,基本依靠代写代读书信来糊口。
凯洛格与他学习的3年间,不仅学会识字,也学会了一些“高雅”的歌曲。
虽然,他的唱功非常棒,但他的老师却千叮咛万嘱咐他,千万不要成为阉伶歌手。因为,这条道路虽然看似美好,但付出的代价是高昂的。
于是,凯洛格假意答应,但他趁着大妈一个不注意,拿走了她的钱袋便远遁而去。
最后流浪到了帝都马洛林。
只不过,生活对于他这个11岁的男孩来说,还是太沉重了,眼见着自己的钱所剩不多,凯洛格下定决心,购买了一瓶墨水与一只羽毛笔,准备依靠他老师的行当糊口。
然儿,尽管他在同龄人中算是思维缜密,但还是太天真了一些。毕竟,没人会相信一个11岁的流浪儿会读书写字。
于是,饥饿迫使他开动脑筋,凯洛格想到了另一个糊口的方式,便是街头卖唱。
虽然他从未系统地学习过音乐,但仗着未到变声期的一副好嗓子,还是为他赚到了一些芬尼。
于是他就以卖唱为主业,代写带读书信为副业,熬到了冬天。
冬天的饿狼十分凶残,冬天的“饿”人也同样凶残。
在一天雪夜,他离开酒馆的不久,便遭到了几个流浪汉的打劫。
那几个流浪者不仅打破了他的墨水瓶,折断了他的羽毛笔,还扒下了他的衣服与鞋子,抢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钱。
而当时鼻青脸肿的凯洛格瑟瑟发抖,他赤着双脚在泥泞的雪地中前进。毕竟算是“房间内的花朵”,与那些常年生活在贫民窟中的流浪儿不同,没走出多远的距离,便冻晕在了路旁。
当他醒后,便遇到了一个老兵模样的人,询问他是否愿意加入童子军,来博取一个前程。而当时一无所有的凯洛格,跟本就没有选择,只能答应。
“就这样……我乘坐马车,与现在的27班的同窗来到了这里……”
听完了凯洛格那“传奇”的经历,巴奈特再次打量起凯洛格,询问道:
“你好像经常去阅览室对吧?”
“是的!团长!”
“那你的文化功底有多高?我的意思是你书写能力有多强?”
“我最近在抄写《希卡大词典》,团长阁下!”
“哦,抄写《希卡大词典》?那里收入了2万多个单词,是帝国最权威的词典。”巴奈特满脸惊讶的看着眼前的“小愚公”,不由得满脸笑容。
“你听好了,凯洛格!”巴奈特清了清喉咙,郑重地说道,“星期日下午1点,你来我这里报道,切记不要告诉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