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发生蝗灾,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往往是挽救损失,而不是收拾包袱就跑路。
十来岁的孩子不用种地,自然走得毫无牵挂。
林羡问他:“你是前日进的村?”
得到肯定回答,林羡刚想问他晚上睡哪儿,眼角余光却瞥到浴室内,因着她带了油灯,才发现那个浴池里铺着一床被褥。
“……”林羡又去瞧小流浪汉:“你这几天都睡在里面?”
这跟现代流浪汉住烂尾楼一个道理。
恐怕,前日白天,这孩子已在下塘村逛了一圈。
最后才锁定还在盖房子的她家。
一到晚上,带着被褥上门。
又因为她家没成年男子,就算把他逮住,也不会往死里打。
林羡把卖身契叠好归还回去:“在我家浴室装好之前,我不可以不赶你走,但也不会容你长住,包括这里的村民,一旦知道你的存在,肯定会驱赶你,所以,你最好尽快自己离开。”
小流浪汉没接卖身契,只是又跪下给她磕头。
林羡没打算买人。
真要买,也会买个能干活的。
一个半大小子,留在家里用处不大。
换做在现代,她可以把孩子送去福利院,再资助他上学;但在这个地方,她自己生活都难过,一开始就不给对方希望,好过将来揭不开锅再把人赶走。
林羡把卖身契搁地上,没再继续待在后院。
回到主屋,林羡刚躺回去,内侧的沈大毛就醒过来。
小家伙隔着俩弟弟,很轻声地问:“是不是,那个贼又来我们家了?”
林羡没瞒他,也把小流浪汉的来历告诉他:“是南边来的流民,家里已经没人,先让他在咱们家后院住几晚,回头他找到去处,便会自行离开。”
“傍晚我去叫裴南,在河边有看到他。”
沈大毛半张脸捂着被褥。
被褥下,除了内衫,他还穿着一条小短裤。
这是娘让吴奶奶给他们兄弟仨做的。
没有偏袒,每个人两条。
自打来到爷爷家,他已经很久没穿这种小裤子,从北地带来的那两条,不到半年,屁股位置就磨出两个大洞。
但他一直没舍得扔掉。
他不是二毛。
二毛一向没羞没臊,光屁股都敢到处跑。
三毛太小,还可以穿开裆裤。
虽然金来宝也不穿小短裤,可他觉得自己就该穿一条,后来的娘不会针线活,他就想着,下次多攒了银子,让裴南他娘给他做两条。
结果,他还没去找裴南他娘,后来的娘就把小裤子送到了他面前。
这个小裤子穿在身上,比他以前的还舒服。
“那个时候,他在树上摘山楂吃。”
沈大毛又开口。
那小贼让他想到自己从前。
如果没后来的娘,他不会有脂膏涂脸涂手,也不会有新衣裳穿。
而且,每天五更就得起床去拾柴。
不可能像现在,想睡到什么时辰就什么时辰。
“如果他明晚再来家里,可不可以给他两块地瓜吃?”
孩子的善意,林羡没理由扼杀,“明天晚饭我多蒸几个芋头,到时候,你放去后院,他来了,看到自然就会明白。”
“嗯。”沈大毛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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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长柱只是个普通孤儿,没特殊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