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说着,觑她一眼:“如果裴南他爹没了一条腿,以后就不能再去山里打猎。”
“没了腿,至少命或许能保住。”林羡甩掉手上水珠:“也亏得现在天凉,要不然,伤口腐烂的速度加快,被熊瞎子抓伤后,估计活不过七天。”
“可是大夫说,锯腿前要裴南他爷爷按手印。”
“这不奇怪,锯腿势必大出血,大夫让病患的家人按手印是以防万一,倘若血止不住,也不至于闹上公堂。”
沈大毛看林羡说得这般淡定随意,搭在膝头的小手握紧:“裴南他娘最近一直在哭,眼睛都肿了。”
终究还是个孩子。
那点心思,浅得林羡一目了然。
她把肘弯处的袖子放下来:“被熊瞎子抓伤,如果伤口创面大,感染是必然的,继而会引起发热,局部也会发生坏死。作为猎户,不可能不清楚被野兽抓伤的下场,像这种外科创伤,大夫也没十足的把握去治愈,更别说不懂医术的普通人。”
沈大毛望着林羡,眼睛很是明亮:“可我得了急惊风,别的大夫没办法,是你把我治好的。”
“不过是死马当活马来医。”
林羡如实道:“那时候,没有地西泮,也没有静脉注射的药物,想治好你的惊风之症,更多靠的是运气。”
沈大毛没再作声。
虽然后来的娘有些话他没听懂,可是他知道,后来的娘是在告诉自己,她治不了裴南他爹被熊瞎子抓伤的腿。
林羡回屋里取了皂角出来,院子里已经没沈大毛的身影。
隔壁,吴寡妇正坐在井边洗帐子。
看林羡捣鼓一堆猪下水,又是浪费白面裹猪肠,又是清洗猪肝还有猪心,念着林羡中午给了自己一碗油炸玉米粒,不免多嘴一句:“这东西味道可不好,你处理得再干净,等煮好出锅,还是一股子膻腥味。”
吴寡妇早年丧夫,一个人拉扯儿子长大,家里穷得叮当响的时候,也买过猪下水。
要知道,猪肠子这东西,丢在路上都没人捡。
那味道不比吃屎好到哪儿去。
也是尝过一次猪下水,后来的日子,即便吃糠咽菜,她都不敢再买这些动物的肚里货。
林羡买来猪下水,十有八九是被卖猪肉的糊弄她。
“早知道,我就陪你一块去肉摊。”吴寡妇瞧着林羡忙碌的削瘦身影,宛若看见当年的自己,叹了口气:“那卖猪肉的看你面生,才敢卖猪下水给你,就是那猪耳朵猪舌头,煮了也比这些好入口。”
林羡微微一笑,继续切着葱段:“这猪下水倒是我自己想买的,婶子要是相信我,今晚上,咱们就吃爆炒大肠。”
“还是别!”
吴寡妇忙摆手。
时至今日,她还没忘猪大肠的臭味。
林羡也没刻意去解释。
就算是她那个世界,真正开始吃猪内脏,也得到清代,是用老北京卤煮的办法祛味,但因为祛除不彻底,只有干活的苦力才吃。
现在说再多,也不如她把做好的爆炒大肠放到对方面前叫人信服。
林羡先把猪下水焯了一遍,换掉锅里的水,加入葱段、姜片、花椒还有干辣椒,再倒入一碗黄酒,取过锅盖合上,这才用大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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