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他瞠目结舌,久久没有讲话,只有喉结像一只果子,顺着颈部线条上下滑动。
阮宵转身,刚迈开脚步,就听到齐煊歇斯底里地吼:“我都说了最喜欢的是你了!”
见阮宵脚步没有丝毫停顿,齐煊朝着他的背影喊:“你为了别的男人能装alpha!你把陆信泽看得比我重!可我是最喜欢你的!”说到最后,竟然有些许哽咽。
阮宵走出宿舍,顺手把门带上了。
做得很好。阮宵对自己说。十分得体,没有失态,清晰地表达了诉求。阮宵自我评估,仿佛刚参与完一场厮杀得极其惨烈的辩论赛,在进行赛后检讨。
“咚”的一声,门后传来一声巨响。像是拳头打在柜子上发出的声音。
就在听到这一声响的同一时刻,阮宵感到眼睛酸痛,他一眨眼,泪珠就滚了下来。他人生中许多第一次,都与齐煊有关。第一次心动,第一次亲吻,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享受期……也第一次感到哀莫大于心死。
后来。后来。
后来的事阮宵不愿回想,那段时间的事情都是混沌的。他开始嗜酒,不然就会整夜整夜地失眠。他体验了更多第一次,第一次无故旷课,第一次考出前十名……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药失效了。从前只要吃几颗药就能度过期,可现在多吃了几倍,却一点用都不管。他头脑乱糟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在宾馆开了一个房间,把门窗缝隙都堵严实,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嗅到越来越浓郁的栀子花味。
意识变得模糊之前,阮宵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原来我也会因为失恋寻死觅活。
等他醒来的时候,除了栀子花的气味,还有薄荷的味道。一转头,就看到了绷着脸的齐煊。
过路的人来来往往,时不时会有人驻足看向这个坐在路边长椅上的男人。他生得俊俏,身旁又放着一大捧玫瑰,想不惹眼都难。突然,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跑到他面前,手中举着云朵似的棉花糖,关心地问:“大哥哥,我刚才去买棉花糖,你就坐在这里,现在我买回来棉花糖了,你怎么还坐在这里呀?”
小女孩看到他身边的玫瑰花,更凑近了些,说悄悄话似的问:“是不是你失恋了,才没把玫瑰花送出去呀?”
阮宵看着小女孩,浅浅地笑:“是啊。”
小女孩很大方地说:“那我请你吃一口棉花糖吧!你别不高兴了。花这么好看,你也这么好看,肯定会有人愿意收下它的。”
阮宵笑得温柔:“谢谢你,我心领了。喜欢的话,花就送给你了。”
“真的吗?”小女孩十分惊喜,“我会把它养在最漂亮的花瓶里的!”
女孩走后,阮宵脸上的笑意消失了。
手机解锁,即使反复看过几遍,可再次看到“齐煊不爱你”这几个字,也还是像被鱼刺卡住了喉咙,不上不下极不舒服。他退出了收件箱,再次点开通讯录,找到齐煊的名字却没有点下去。屏幕变暗,然后漆黑一片。
发这条消息的人,大概率是齐煊身边的人。
他起身走去地铁站,坐上了地铁六号线。地铁六号线的第九站是,仁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