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性这么好?,顾铮记得那嫁单沈暥也就是礼节性的过了下目,竟然都记下了来:“我看还有时间,就过来看看,不算盘帐。”
“也是,那帐目上的字你都看不懂,更别说盘帐了。”
顾铮额头一抽,有自知之明是一回事,被人说出来那是另一回事了,心下安慰自己,被自己的丈夫说,也不算难看。
春红在一旁激动的道:“姑爷真是太了解姑娘了,姑娘就是看不懂那些帐,所以决定要开始学习识字,还要奴婢也一起学,以后奴婢就会成为姑娘的大总管。”
顾铮:“……”她第一件事就是要教春红,千万不能什么话都对沈暥说。
三人回到沈家时,沈母刚好从自留地里出来,接过春红手中的肉笑说:“买了这么多肉,中午咱们就吃炒肉,剩下的做酱肉。”
“我喜欢吃酱肉,沈大娘,我来帮你。”春红高兴的跟着沈母进了灶房。顾铮进屋时见沈暥也跟着走了进来,不理她,坐到窗边的书桌上,随手拿过一本书来看,又发现这些书是沈暥看过来,正当她心里暗自不爽时,眼前多了一本《百家姓》
,头顶传来沈暥那清淡的声音:“既然要识字,就从这《百家姓》识起,对你来说比较容易。”
顾铮本拉长着一张脸,看向沈暥时眉眼已染上了笑意:“谢谢。”看来他也不会不管自己。
“我晚上回来的时候会来检查。”沈暥觉得自己还是挺喜欢看妻子笑脸的。
“你还要出去?”回来了就出去,难道仅仅只是送她回来?
“去趟军营,中饭和晚饭都不在家里吃。”顾铮看着沈暥出去,见他进了灶房跟沈母说了不用饭后才离开,也就高兴的翻开了《百家姓》来认字,这书前一百个字她会背,只是这繁体一看,她就头疼了,趙錢孫李
,周吳鄭王。馮陳褚衛,蔣沈韓楊……笔画太多啊,不过也不是每个都会要写,认识是必须得认识的。
沈母将酱肉的材料都准备齐了,掺和着半斤的黄酒下去后,春红也把紫苏摘回来了。
“沈大娘,我方才见到姑娘正在认真识字呢。”春红一边将紫苏上的水沥干净后一片片撕碎丢进瓮中一边激动的说:“原来姑娘说的都是真的。”
“识字?什么真的?”沈母还是第一次见小姑娘激动成这样。
春红将铺子里的事一一说来。
沈大娘难得的笑了:“没想到阿铮这么好学,那以后她学习的时候咱们可别去打扰她。”
春红点点头,一脸感激的说:“沈大娘真好。”
“这有什么好不好的,爱学习那是好事。”
“女孩子学习也是好事吗?”
“多看点书,多认识几个字,总是没坏处的。”沈母笑笑着将瓮放在一旁:“肉浸上几个时辰,到时再拿出来阴晾,不出几天咱们就能吃好吃的酱肉。”
晚上的时候,沈家二伯母贾氏和其儿子沈贵都来了沈家吃饭。顾铮觉得沈家的伯父们都不高,娶的妻子却都是高挑的,拿她婆婆来说,也比一般的女子要高出一些,生的儿子个个都随了母族,沈暥高,说不定有个182,没想这堂兄沈
贵也是差不多的身高,唯一区别就是沈暥长得好看。
就像沈二伯说的,沈贵长得并不是很好,他的长相随了二伯母,细眼晴,高挺的鼻子,略大的嘴,母子俩走在一起,不用别人说就知道是母子。
以顾铮的眼光来说,沈贵的模样其实挺帅,还是时代审美问题啊。
沈贵的性子老实,来到了沈家后和顾铮打了招呼,就主动去干了一些粗活,比如劈柴之类的。
二伯母贾氏和沈母边说着话边做晚饭,直等到沈父和沈二伯回来,当沈二伯说婚事定下了,就在来年开春时,二家人都很高兴。
“咱们从方家村下山时,遇上了一队送新娘子来的人马,看着不像是普通人家嫁女儿。”沈二伯边小啜着黄酒边说:“风吹起帘子时,我看到那新娘子是被绑着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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