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欧洲玫瑰索菲雅那么骚,老子宁愿去日狗,也不鸟她。”
兔子般从绿化带内蹦出来的沈岳,抬手擦了擦汗水时,好像又看到索菲娅用一双大长腿拼命缠住他,要把他榨干的疯狂眼神了。
*素质再好的人,也受不了夜夜笙歌,沈岳只能逃。
于是,玫瑰就开始追,
从欧洲追到亚洲,从沿海追到青山,让沈岳比丧家之犬还丧家,男人尊严丧失殆尽。
可没办法,谁让他舍不得拧断那娘们白嫩的脖子呢?
沈岳刚喘了口气,就听背后传来叫嚷声,低声骂了句,泥鳅般从车流中穿行而过,冲过了公路。
对面,就是青山市有名的金伯爵会所。
这里号称有着全市最美的腿,和各种商圈儿的大老板们,绝对是白富美的聚集地,高富帅的狩猎场。
还是丧家之犬的藏身最佳所在。
只是沈岳刚冲上会所大厅台阶,就被两个保安挡住道路:“站住,干啥的?”
“把妹,泡妞!难道是找你们聊天的?一个个的长那么丑。”
沈岳横横的骂了句,就听保安问:“门票呢?”
“门票?就这种破会所,也好意思要门票?”
口袋比脸都干净的沈岳,有些懵比。
“赶紧滚,一看就是个穷比样。不呆在家对着墙皮撸,跑这儿来丢人现眼。”
听他这样说后,保安立即冷笑着,晃了晃手里的电棍,威胁气质十足。
沈岳回头看了眼,就看到几个黑影从小树林里跑了出来,正在向这边看。
很明显,追兵已经发现他了。
沈岳来不及再去别处,刚要动粗硬闯,突觉背后有风声袭来,刚要躲闪,却又停住了。
啪!
一只手重重拍在了他的屁股上。
沈岳这才回头,只见一个穿着黑丝的少妇,烫着当下最流行的波浪卷儿,深V的普拉达衣领,完全诠释了女人的成功跟事业线深不深,有很大的关系。
要不是及时嗅到香水味儿,迅速判断出这是女人的手,沈岳能让她拍到才奇怪。
女人那勾魂的媚眼,瞅了沈岳片刻,嘴里喷着酒气的说:“呦,弟弟新来的吧?正好,今天今晚贵客多,缺人呢。”
还没等沈岳反应过来,女人就拉起他的手,走向了大厅门口。
看到女人后,那俩保安满脸的嚣张立即消失,点头哈腰谄媚的说:“薛姐,您来了。”
薛姐眼皮子都没抬起,只是淡淡的嗯了声。
沈岳不认识薛姐是干嘛的,又为啥拉他进来,却知道这是进会所的天赐良机,当然不会说什么。
直到他被迈着猫步的薛姐拽着,走到某豪华包厢门口,看到两个帅哥后,这才明白。
你说一个人得有多倒霉?
穿件衣服都能跟夜场的少爷撞衫,唉。
“算了,撞衫就撞衫吧,反正清者自清。先躲过玫瑰派来的猎狗,才是王道。”
沈岳刚想到这儿,薛姐忽然伸手挑起他的下巴,嘻嘻笑道:“小子,这里面来的可有个新客户,你们几个可得把她陪好。不然,有你好看的。”
我好看,我哪有你好看?
沈岳歪头摆开手指时,顺势往薛姐衣领内看了眼,偷偷咽了口口水,点头说好。
在薛姐的带领下,沈岳几个人走进了包厢内。
刚进去,他那双阅尽花丛的钛合金狗眼,就落在了一个女孩子脸上,随即一愣:“我去,青山还有这种极品?”
女孩子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倒没什么出奇,但长相特别的清纯,让人看一眼,就能联想到冰山雪莲啥的。
“长相如此清纯,却来这种鬼地方点嘎嘎。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沈岳心中感慨时,却又发现女孩子拧起的秀眉中,带着让人心疼的忧愁。
“哦,原来是个借酒消愁的。傻瓜,有什么烦恼找哥们啊。每小时八百块的陪聊费,也比跑这鬼地方买醉好很多。”
沈岳刚想到这儿,喝多了的女孩子,指着他:“薛姐,就他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