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倒是很喜欢这个名字,还抱拳感谢林明聪赐名,蹦蹦跳跳的来到林昕妤面前,接过她手里的碗筷道:“昕儿姐姐,以后的碗都由我来洗。”
林昕妤抽了抽嘴角,还是第一次被人喊姐姐,感觉有些别扭,不过看在晴天嘴那么甜,跟抹了蜂蜜似的,她就勉强接受这样的半路弟弟。
林昕妤站着一旁对着晴天一通指手画脚,教导对方如何将碗洗干净了。晴天倒是没什么抱怨,一手拿着抹布一手拿着盆开始擦水。
看到如此和谐的一幕,微笑着转身离开。
林昕妤从箱子里翻出一床被子和枕头递给晴天,由于林明聪的衙役工作是早出晚归,时常还有晚上巡逻,怕吵着女儿,都是分房而睡。
林昕妤道:“我家没有多余的床榻,所以,你就打地铺吧!”
晴天打了个寒噤道:“我今天泡了一天的水,再睡地板会感冒的。”
林昕妤挑挑眉,“我是姐姐,你得听我的话,让你打地铺,你就打地铺,不喜欢的话还可以睡柴房。”
柴房?!
晴天狂摇头,只好委委屈屈的打起地铺来,不时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提醒林昕妤,他受了些风寒。
林昕妤转身走出房间,遇到正从茅房回来的林明聪,“昕儿,你这是干嘛去?”
林昕妤嘟嘴道:“我煮点姜汤给晴天,爹爹,天色不早了,你早点休息。”
看着懂事的女儿,林明聪欣慰一笑,他得努力让他的女儿过上好日子。
第二天中午,晴天与林昕妤一起坐在院子里劈柴,林明聪兴冲冲的跑回家,将手里粘着汗水的钱袋交到林昕妤手里,“昕儿,爹爹今天发月钱了,你跟晴天去街上买点好吃的菜来,你们正是长身子的时候,买点骨头来煲汤。”
林昕妤接过林明聪的钱袋,取了一些碎银子,却将剩余的还给林明聪,“爹爹也留些私房,以后说不定能遇到喜欢的姑娘,我还等着爹爹给我生个小弟弟呢?”
在前世,林明聪在年底也遇上一位很喜欢他的姑娘,是小户人家的女儿,在街上做猪肉生意的,就喜欢他林明聪的宽厚老实,可他爹却因太顾及她这女儿的感受,硬是把好姻缘给推脱了。
直到后来去了京城,林明聪升为副将,效忠与君清御,他赐了门亲事给他,而那女人就是君清御放在她爹身边的眼线,也是灾祸她全家谋逆的帮凶。今生,她绝不会让他爹走以前的老路,定提前给自己找个后娘。
被女儿说的闹了个红脸,林明聪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板着一张脸,将钱袋往林昕妤怀里一塞,“爹在衙门里有吃有喝,用不了几个钱,这些都给你保管,你们买好菜就在家等着,爹爹早点下班回来给你们做饭。”说完大步离开。
晴天笑道:“昕儿姐姐,你爹爹害羞了!”
林昕妤瞪了晴天一眼,回房间找了个地方将钱袋里的银子数了数,藏了起来,这才提着篮子带着晴天出门。
两人走了不少路才来到市集,晴天抬手用袖子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喘着气问:“还没到吗?”他感觉自己的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好酸,好沉。
林昕妤侧头看向身边的晴天,阳光从他的头顶照了下来,将他的脸颊照的红扑扑的,圆溜溜的双眼闪闪发亮,咧嘴时露出两颗虎牙,还挺可爱的。
“快了,在走一点路就到了。”林昕妤头也不回到说。
这才不过走了两里地,就累成这样,可以想象晴天以前的生活是养尊处优,就连昨天洗碗也洗不好,还摔碎了她两口碗,虽然这碗并不值钱。
晴天没有再吭声,继续跟在林昕妤身后走。
终于来到喧闹的集市,这里是城东街,都是一些农民种的蔬菜水果,街上也有几家酒肆小楼,也有衣料铺子,这里的价位相对比较实惠,是市井平民最喜欢逛的一条街。
晴天来到几家包子铺前,看着蒸笼里热腾腾刚出炉的包子直吞口水,肉香萦绕他鼻端,令他连走路的力气也没有。
林昕妤已经站着肉摊前,看着卖肉的朱二娘拿着刀优雅的剁着肉,成了市集里的一道风景线,她的摊位前集满了人,显得旁边两家的生意寥寥无几。
终于轮到了林昕妤,“老板娘,给我称点猪骨头。”
朱二娘看了她一眼,瞬间两眼发光,嘴角扬起一抹笑,“你是……林捕快的女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