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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试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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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这个小城镇能去的地方不多, 连个像样的咖啡厅都没有, 开着车兜了一圈, 也没发现什么可去之处。

    “不如去我高中学校走走?”温然提议。

    “进得去?”现在大过年的, 估计高中学校大门早就锁了。

    “嘿嘿, 我有特殊进去技巧。”

    温然所谓的特殊进去技巧,其实就是......翻墙。

    沈明川小时候皮得很, 没少被沈妈妈关到外边去, 练就了一身翻墙好本事, 如今重操旧业, 技术娴熟, 一下就过去了。

    温然也跳了进来, 拍掉手上沾上的脏东西,还不忘往四周看了看,这里应该不至于有狗仔什么的人出现吧,不然他的形象就全毁了。

    作为本县第一高中,这个学校的面积不是非常大,教学楼也是传统的那种结构,加上现在寒假人少,看起来意外寒酸。

    “这是我高三的教学楼,”二人走到一栋楼前,“我入学那年才建好, 现在居然这么旧了。”

    “你的教室在几楼。”

    “四楼, 这边数过去第五个门就是了。”

    “要不要上去看看?”

    “算了吧, 门都锁了, 再说都是课桌椅没什么好看的,而且,那教室还有我一段非常惨痛的记忆啊。”

    “嗯?什么记忆?”

    “那时我很爱写钢笔字,”温然笑着踢了踢脚下的石子,“家里穷,我省吃俭用存了快两年的钱,买了一只在当时来说非常昂贵的笔,牌子我忘了,买来第一天就被众人抢来抢去围观,结果一不小心给我掉地上把笔头摔坏了。”

    “......”

    “真的好心痛我给你说,我自己都还没用两下呢,去修也说破损太严重修不好,害得我躲进被窝里偷偷哭了一晚上。”

    沈明川想象温然躲进被窝里哭鼻子的样子,觉得意外萌,他轻笑道:“你怎么不让摔坏的人给你赔?”

    “当时大家都穷,那支笔好像要300多吧,那位摔坏的同学听说了价钱之后就跟我耍赖,说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要钱没有,要命拿去。”

    “无赖,”沈明川嗤笑一声,又恨铁不成钢地捏了捏他的耳朵,“你也这样任他欺负?”

    “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嘛。”

    而且闹大了被他父母知道他花了那么多钱买一支钢笔,肯定要说他。

    沈明川揉了揉温然的头,没说什么。

    逛完学校后二人又去餐厅吃午饭,下午还去温爸爸的鱼塘玩了一圈,一天就这么被消磨过去了。

    第二天,温然还在被窝里赖床,就被沈明川挖了起来。

    “干嘛呀。”温然睡眼朦胧地说。

    沈明川看他把自己包成一个蚕茧,顶着一个鸡窝头,拿出手机拍了一张他现在的照片给他看:“你看你帅气的造型,像不像一条人形虫。”

    温然看到自己的蠢样,起身要抢他的手机,却被沈明川一把按住,他拿过放在一旁的精致小盒子,笑着说:“送你的。”

    “嗯?”

    温然注意力被盒子吸引,暂时忽略了照片的事,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接过来,那盒子方方正正的,细节非常精致低奢,一看就不是随便在礼品店一类的地方买的东西,要高档的地方买的东西,才会有这么好的盒子。

    这不可能是这个小城镇可以买到的产物,温然端详了一番那个盒子:“是什么啊?”

    “你拆开看不就知道了。”

    沈明川不是个爱浪漫的人,反正温然跟他确定关系这么久,从来没见过这位给他送礼物一类的。

    哦,不对,当初直播的时候给他刷了将近一百万的礼物。

    看沈明川一脸神秘的样子,温然也变得期待起来,当着沈明川的面,打开那个盒子,当看清里面是很么东西时,内心一热。

    只见香槟色丝绒面的内里,躺着一支钢笔,笔身是黑色,笔帽则刻画着精致的黑白相间祥凤,凤眼上闪耀着红色的石榴石,尾部是金制的,上面镶刻暗纹,浑身都透露着精贵。

    温然几乎是惊喜地拿起钢笔,拔出笔帽,笔帽下面的细节依旧精致得不像话,握在手里,触感和质感都非常完美。

    “夜明珠露德丝系列888限量钢笔,喜欢吗?”

    夜明珠是国际品牌,其钢笔世界闻名,限量版的钢笔多半是土豪们或者爱笔人士的珍藏品,通常有市无价,也不知道沈明川短时间内从哪里弄来的这么只钢笔。

    他昨天不过是跟沈明川说了一下,这人今天就给他搞了支过来,其速度和用心......温然心里甜的发胀,诚实地点头说:“特别喜欢。”

    沈明川亲了亲他的脸颊:“不准摔坏了。”

    温然把笔握在手心里:“我哪里舍得。”

    “摔坏了也没事,”沈明川又改口说,“给你买个更好的。”

    “不用啦,”温然笑了笑说,“再说现在我也不怎么写钢笔字了。”

    一来是工作忙,二来没有那情怀了。

    沈明川莞尔:“那写个字给我看看。”

    “好。”

    钢笔有配好的墨水,为防止运输过程中会洒出来,弄脏钢笔,放在另外一个盒子里,只是没纸,温然手头并没有专门写钢笔字的纸,家里那些恐怕都会晕开,想了想,从他旧年的书堆里找出一沓发黄的纸笺。

    好像有点脆了,索性还能用,温然给笔吸足了墨水,低头写。

    沈明川就在一边看着他。

    不过他的注意力不在字上,在人上。

    温然认真的时候,无论是看剧本看书还是现在埋头写字,总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这么好的人在他身边呆了三年,他之前眼睛一定被眼屎糊了,才没发现有这么座宝藏在身边。

    幸好后来发现也不迟。

    “好了!”

    正在沈明川胡思乱想时,温然已经写好了,抬头看到沈明川正在全神贯注地看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许久没写了,写得不好。”

    “我看看。”

    沈明川拿过来,都说字如其人,温然的字迹偏向于工整内敛,又不像女孩子的字那样清秀,带着几分利落洒脱。

    温然写的是张爱玲的作品《爱》里面的一段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巧赶上了。

    自从知道了沈明川是怎么注意上他后,温然一直觉得这句话很适合他们,不早一步不晚一步,镜头就恰巧定格在了他脸上,让他们恰巧地碰上了。

    “情书?”沈明川看完,玩味地问。

    “是啊,感不感动?”

    “很感动。”沈明川小心收起来,“我要回去裱起来。”

    温然心有灵犀:“然后挂床头避孕么?”

    “......”

    +++

    沈明川昨天穿了一天的秋衣裤,大概体会到了这种华国传统精粹的好处,今天主动把第二套穿上了,并且面不改色地换着穿。

    温然调侃他是老年人。

    然后老年人就把他太阳得下不了床......

    由于温然初十要参加《设计师》的试镜,他们订的初七回去的机票,虽然年前已经准备充分了,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需要再揣摩一下。

    可初六上午,温实在看天气预报,说初七初八B市都会有大雪,温然怕飞机停飞,初九又来不及,看能不能把机票改签成傍晚的。

    他手机不方便改,刚好温倩的笔电开着放在客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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